保經招攬保險金信託、期貨商到銀保證設點,金管會將開放

2025-01-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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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左起)、主任秘書蔡福隆、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16日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陳怡慈攝)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左起)、主任秘書蔡福隆、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16日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陳怡慈攝)

金管會今(16)日宣布,金融機構的異業合作推廣對象,新增保險經紀人公司與期貨商,保經公司將可與信託業者合作招攬保險金信託及代收件,期貨商則是可以派員到銀行、產壽險公司、證券公司的實體據點辦理開戶與代收件,新措施有機會在今年第一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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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保經公司業務人員可招攬保險金信託部分,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示,國內目前有433家保經公司,有實施內稽內控的32家保經公司才能招攬保險金信託。

陳清源解釋,我國法令規定,保經公司前一年營收達新台幣3億元上,或具備公開發行以上公司身分,須實施內稽內控制度。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去年520上任後向各個金融業請益,保經公會爭取與兼營信託業務的銀行或券商合作,以招攬保險金信託。保經公司的業務員未來賣保單時可幫客戶規劃保險金信託,民眾也更為便利。

保經公司准辦保險金信託,目前最多32家有資格

林志吉也提醒,32家有實施內稽內控的保經公司,不必然具有招攬保險金信託的前提,除了要建立內稽內控制度,也不能有重大裁罰紀錄,另外,跟合作對象洽談後,首案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林志吉說,金管會除了將修正「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也將要求相關公會需訂定有關規範,預估還需要至少一兩個月時間,會盡快努力在今年第一季實施。

怪哉,金控所屬保經不能幫集團成員辦理保險金信託

金管會對於金融業的異業合作,目前有兩套制度,屬於金控體系的稱為共同行銷。林志吉說,金控的共同行銷適用對象不包含保經公司,以凱基保經為例,它是凱基證券的子公司、凱基金控的孫公司,就不能跟兼營信託業務的凱基銀行或凱基證合作招攬保險金信託。

凱基保經不能幫凱基銀或凱基證招攬保險金信託,卻可以跟非屬同一家金控、但有兼營信託業務的其他銀行或券商合作,像是可以跟中國信託銀行、元大證券合作招攬保險金信託,媒體問這樣不是很奇怪嗎,自家集團的不行,其他的反而可以?

林志吉答覆,金管會這次只是修正合作推廣的規範,沒有把共同行銷與合作推廣擺在一起看,造成有些差異。法令的修正本來就是循序漸進,本次開放前,金控的共同行銷適用對象包含期貨商,非金控的合作推廣適用對象不包含期貨商,也是存在差異。

保代公會沒爭取,保代公司不在本次開放之林

媒體也問,為什麼開放保經公司招攬保險金信託,卻沒開放保代公司?林志吉說,保代公會沒有提議,倘若保代公會日後有建議,銀行局再來研議,會找保險局討論。

金管會即將開放的金融機構合作推廣對象也包括期貨商,但須符合資本適足性、沒受重大裁罰、內控無重大缺失等條件。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國內目前有14家專營的期貨經紀商,其中3家非屬金控子公司。換言之,適用本次開放的期貨商有3家。

金管會將開放期貨商或期貨交易輔助人,可以派合格的業務員到銀行、證券公司或產壽險公司的營業據點,幫銀行、證券或產壽險公司的客戶辦理期貨下單的開戶,或是期貨經紀相關業務的代收件。

3家期貨商,將可與銀保證合作雙向推廣業務

所謂期貨交易輔助人,金管會證期局人員解釋,期貨商的營業據點比較少,證券商可以擔任期貨商的交易輔助人,透過證券商的營業員,幫委任的期貨商招攬業務、開戶或定期接單交易。

高晶萍補充解釋,券商要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核准才能擔任期貨交易輔助人。簡單講,期貨商的據點比較少,由證券商來幫忙做期貨商的通路。

林志吉表示,本次對期貨商的開放是雙向的,銀行、證券或產壽險公司也可以派合格人員到期貨公司的營業據點,幫期貨公司的客戶辦理銀行存款開戶,或招攬基金、信用卡、保險商品,以及銀行業務、保險業務與股務代理的代收件。

他並表示,上述期貨商適用金融機構合作推廣規範的新措施,為期貨公會在2023年金融總會整合金融建言白皮書時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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