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死刑犯黃麟凱日前伏法,不僅是憲法法庭宣判死刑部分合憲後的首例死刑案件,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的第一件槍決案。對此,前法官錢建榮在臉書上怒斥,「賴政府一邊指責藍白違反憲法,侵害憲法法庭職權,一邊違反憲判8號判決違憲殺人,最好你們真的有在尊重憲法法庭!」
2013年,黃麟凱因不滿分手後被前女友王女追討20萬元,憤而潛入王女家中,以童軍繩勒斃黃女母親及黃女,被新北地檢署依涉犯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歷經5年審理,2017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判黃麟凱死刑確定,直到2025年1月16日10時左右才執行槍決。
對此,錢建榮16日透過臉書痛批,賴政府一邊指責藍白違反憲法,侵害憲法法庭職權,一邊違反憲判8號判決違憲殺人,最好你們真的有在尊重憲法法庭,「民進黨可以不要這麼噁心嗎!賴總統,只有你可以挽救人命,挽回民進黨及政府的形象,求求你了!」此外,錢建榮也說,這才是最該聲請暫時性處分的,請憲法法庭裁定暫停違憲殺人。
不過,執行槍決後,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說明,黃麟凱犯案手段殘忍,惡性重大,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也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的判決意旨,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所以法務部長鄭銘謙批准死刑犯黃麟凱執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