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孔廟是臺灣歷史文化的重要象徵,作為古蹟與公共場域,應該肩負保護文化資產與保障全民平等參訪權利的雙重責任。然而孔廟管理單位竟將無障礙通道的空間外包給廠商裝設拍照機台,這一舉動不僅罔顧輪椅族的基本需求,更是對身障者參訪權利的直接侵害,令人痛心且憤怒。
無障礙通道的設置是法律規範之下的基本設施,保障身障人士能夠順利出入公共空間。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範,公共建築與設施應符合無障礙環境規範,這是一種法律義務,而非選擇性的附加條件。將無障礙通道改作商業用途,完全違背了無障礙設施設置的初衷,等同於帶頭違法。這樣的行為,不僅損害了身心障礙者的參訪權利,更彰顯出管理單位帶頭違法且漠視自身應盡的社會責任。
孔廟作為歷史文化場域,其核心價值應該是推廣儒家思想與文化教育,而非將古蹟空間商品化。將輪椅通道改為拍照機台,顯示出孔廟管理單位以利益為優先的短視思維,犧牲了文化傳承與教育價值,令人質疑其管理理念是否偏離了原本的公共服務目標。這樣的設置也會讓身障人士及其家屬感受到被排擠與歧視,進一步弱化孔廟作為文化教育場所的公共形象。
這一事件更加凸顯了臺南市政府在文化古蹟管理上的監督不足。臺南孔廟主要是由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進行管理,其基金會設有執行長一職負責相關業務,且台南市市長更是擔任其基金會的董事長一職,且台南孔廟若需要古蹟修繕,也都由台南市文化局編列維修資金與協助修繕,台南市政府諸多單位皆能對台南孔廟的管理產生制約作用,卻都對台南孔廟帶頭違法之事視若無睹,更放任台南孔廟將外包場地機制加以濫用,嚴重侵害到身心障礙人士的權益。
台南孔廟無法提供無障礙通道也連帶使現場售票同仁屢遭有需求民眾的批判與責難,孔廟管理單位已經知道問題所在,但前任石姓執行長因多次在台南孔廟公開表示要用「用台獨包圍中國」,最終在議員的施壓下倉皇下台。但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董監事會卻遲遲未派任新任執行長,台南市政府就直接指定由文資處處長兼任,但是文資處林處長已在日前升任為文化局主任秘書,但卻兼任文資處處長,還代理起孔廟執行長,形成一個人扛三個重要職務的荒謬現象,以致無法有效管理與改善孔廟的環境。
我們呼籲台南市政府應立即停止這種違法行為,並重新檢討其古蹟管理模式,還給身心障礙者應有的平等權利,同時恢復孔廟作為文化場域的核心價值,為全體臺灣民眾提供一個真正友善且公平的參訪環境。張凱鈞觀點:從台南孔廟問題看台南文化資產保護困境更多文章
*作者為台北市社團法人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