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爆料」國立故宮博物院擬用「台北故宮」赴對岸註冊商標是「自我矮化」,在媒體跟進報導下故宮正式發聲:「…《台北故宮》為增列商標之一,作為阻卻第三方濫用本院名義的維權使用…」故宮也澄清至今並無去對岸註冊計劃。這位立委明知現實狀況,卻為博聲量刻意在假日為難故宮人員,他真的關心故宮嗎?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故宮權益被傷害會像我這樣痛心,2023年發生故宮歷年來最大被侵權案就是我踢爆的,我也公開發表文章(註)詳述我揪出不法份子並告知故宮的始末。這家不肖廠商—廈門三希御賞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女其實是台灣人,在苗栗也有家小公司,目前故宮和對方仍在進行法律訴訟。這就讓我更加憤怒,台灣人侵權不知反省認錯、還囂張地和故宮打官司,持續傷害我們引以為傲的故宮,面對如此惡行為何台灣民間一片沉默?
為了維權、故宮方面請教法界意見後將「台北故宮」作為增列商標之一,只要有一點商標登記概念者都懂這完全合法合情合理且必要。例如我要註冊商標「陳羋妡」,肯定會儘量註冊到滿、到飽,防止有空隙讓他人伺機註冊跟我相近的商標造成混淆,於是我會用陳羋妡、羋妡、羋羋、小羋…等商標名稱來阻卻其他人、達到維權目的。相信台北故宮的思考也是如此,這和「國格」有啥關係?況且「台北故宮」實為大家慣用的名稱,是「中華瑰寶」的代名詞、在全世界的地位無可取代,早已超越狹隘的地域思考!某些統派媒體刻意忽略現實、趁機大作文章,請問這些主張「兩岸交流」的「愛國志士」,真的關心承載豐富中華文化的台北故宮嗎?
我深知目前兩岸的情況,陸委會根本使不上力,故宮和不肖廠商的法律訴訟又曠日廢時,因此2023年底便曾聯繫多位自稱和國台辦「 關係良好」的藍營或無黨籍立委,希望他(她)們關心此事,和國台辦溝通處理,但我終究人微言輕,意見並未受到重視。
維護故宮權益避免受傷害,不只是故宮人員的事,也不是哪一黨的事,台灣何其有幸擁有數千年來中華文化的瑰寶,珍惜保護它們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在藍營幾位大咖紛紛表態我們是中華民族一份子、中華文化是我們的根,前總統馬英九先生日前在大陸訪問時,也和國台辦宣示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之後,讓我又燃起一絲希望,盼能幫到故宮。
在此想對這些重量級人物說:弘揚中華文化請先從努力保護中華文化開始吧,更何況,在我心中「台北故宮」才是真正的「護國神山」!
*作者為文物藝術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