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入「已開發國家」之列了?某個角度而言,可以這麼說,因為政府日前在WTO(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上,承諾未來將以「已開發國家」定位參與國際談判。對此作法,是該喜?該憂?還是笑?其影響又如何?
9月中經濟部代表團赴瑞士日內瓦,參加我國第4次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會中作此承諾。依照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說,此舉宣示台灣政策朝向自由開放,更有利參與未來國際談判。但部份人士則認為此舉不利於我國未來談判 因為不再享有開發中國家的權利,這代表的是要作更大的開放,特別是對農業相當不利。
在WTO談判時,到底是以「已開發國家」,還是以「開發中國家」的身份談判,當然是有差別。簡單的說,開發中國家因為被視為經濟、產業及所得上,都是較「弱勢」,因此是可享有一定的「優惠」─可能是對進口產品課以較高的關稅以保護本國產業,也可能是開放產品較少、時間可拉長;也就是說在WTO開放的架構下,開發中國家可爭取到、也享有更多的緩衝空間。
因此,台灣未來要以「已開發國家」身份參與談判,從必須作更大幅度的開放而可能不利於國內產業的觀點看,確實處於不利的地位。這也是為何經濟部在貿易檢討會議時,發出長篇新聞稿強調「會議圓滿」,卻隻字不提台灣在會中作出此承諾;到日前美國駐WTO大使「稱讚台灣」承諾以開發中國家參與談判後,外界才知道此事的原因,而經濟部則強調作此承諾,是經跨部會協商後的決定。
台灣以「已開發國家」身份參與WTO談判,有道理嗎?一言難盡,因為何謂已開發國家缺乏嚴格的定義。一般認知的所謂「已開發國家」,大致上就是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其特色是經濟與社會發展水準高、平均國民所得居全球前段、技術與產業更先進、且多已處於「後工業社會」時代。如果以歐美日平均所得多在3、4萬美元以上的標準看,平均國民所得在2.5萬美元的台灣,尚難謂是「已開發國家」。
不過,以國民所得來看,在全球近200個國家中,台灣仍算是位居前段,名次大概在33-35名左右;再以貿易總額看,也是全球排名20名左右的貿易大國;以產業而言,台灣服務業比重超過6成,雖然尚不如先進國家的7成以上那麼高,但已不算低,製造業也以技術含量高的科技產業為主。
事實上所謂的「開發中國家」,也是定義不明,這些被泛稱為開發中國家的150幾國中,包含平均所得只有數百美元、幾乎全部是初級產業、政治社會落後近一窮二白的國家,但也有平均所得達1、2萬美元、擁有相當產業實力的國家,甚至如經濟量體已居全球第2、不少產業實力亦處全球前段的中國,也不折不扣的列為開發中國家。如果台灣仍算「開發中國家」,也是相當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