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舉國家權益大旗 行護主之實的一○一國有化

2015-07-0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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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樓竟成國家主權象徵(101官網)

101大樓竟成國家主權象徵(101官網)

五月初,財政部動用公股行庫資金以二十七.九元的價格買下國泰金手中台北一○一金融大樓的七.七四%股權後,泛公股持股從四四.三超過五二%,財政部次長吳當傑以勝利姿態,感謝國泰金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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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大唱「捍衛公股權益」的勝利之歌,著實令人看了眼花撩亂,不知這件台北市府的BOT為何需要財政部大動干戈?

張盛和強力介入一○一股權的起因,全是因為要「滅頂」,頂新魏家在去年爆發食安危機,魏家兄弟又扯上總統馬英九的政治獻金,護主心切的張盛和第一時間就急著跳出來打魏家,忙著幫馬英九撇清關係。

張盛和對魏家的殺法,可是刀刀見骨,抽銀根、發起拒買頂新集團商品的活動,還搶迫魏家退出一○一副董事長職位,這不打緊,還逼魏家將其所持有的三十七.一七%股權賣出,一○一官派董事長宋文琪還公開說,最好頂新用成本十三元賣給官股,完全不理市場機制。

且當頂新找來馬來西亞地產開發商IOI,以每股四十五元全數收購頂新的股權,但張盛和又不想讓頂新大賺兩百億元,因而卡關,理由是「一○一是台灣地標,不能賣給外資。」馬來西亞開發商IOI即使把二五○億元現金匯到台灣,表明買大樓的誠心與決心,但張盛和還是強烈否決,而且誓言過半。

於是強迫中信金或國泰金兩大民股賣持股給財政部,但價格卻只能給IOI出價的六二折,中信金婉拒,國泰金則是「被迫」接受,但據傳,財政部有拿一年簽帳金額達十億元的台北一○一聯名信用卡來作「利益交換」,因為中信金因為「把持」一○一聯名卡長達十一年,握有過半股權的財政部未來就可決定「新合作對象」,國泰金在半推半就下,成就了張盛和的心願。

宋文琪在「把魏家趕出一○一」一事,扮演了關鍵角色。雖然她是前行政院長陳冲的鄰居,也是陳冲推薦擔任一○一董事長,但她從在怡富投信(現改為摩根富林明)擔任董事長時,就不斷公開挺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也不避諱自己就是馬的頭號大粉絲,兩人也頗有私交。而且,宋文琪一上任,就跟一○一的最大股東魏家兄弟槓上,這次宋文琪不斷跟張盛和獻策,兩人聯手把魏家趕出董事會,護馬也護自己,似乎也無關國家權益。

然而,張盛和舉著國家權益的大旗,大聲說一○一是國家地標,實則為護主的作法頗為粗糙,不僅以政治力來破壞自由市場交易規則,還公然違反BOT要求官股不能過半的原則,同時讓國泰金股東權益受損。若以IOI的每股四十五元價格計算,國泰金損失將近二十億元,國泰金數萬名股東該向誰索賠?

更甚者,財政部長期將已經民營化的官股銀行當作政策工具,就像此次還是以政策命令要求兆豐銀、一銀、華南銀、台企銀與台灣金聯、合庫等公股行庫一起買下國泰金的一○一股權,張盛和以一己之志,把官股當工具,完全無視於成千上萬的官股行庫股東的存在,張盛和口中的維護「公股權益」,應該不是股東權益,而是其個人權益吧!

事實上,一○一是台北市政府的BOT案,二○六七年就要無償歸還給北市府,一○一最終是歸台北市府所有,未來五十年,泛公股經營的一○一,每年要繳交七億元的權利金給北市府,也就是說,柯P現在是張盛和的房東,不知張部長拼這績效,對國家有何益處?

*為史丹福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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