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沙國異議記者被虐殺談新聞自由的可貴

2018-10-28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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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國異議記者死前的遺作寫到『阿拉伯世界最需要的是言論自由』,聽來真令人感慨與心痛,卻也反映新聞自由的珍貴與崇高價值。」圖為沙烏地阿拉伯著名異議記者、專欄作家哈紹吉(Jamal Khashoggi)(資料照,美聯社)

「沙國異議記者死前的遺作寫到『阿拉伯世界最需要的是言論自由』,聽來真令人感慨與心痛,卻也反映新聞自由的珍貴與崇高價值。」圖為沙烏地阿拉伯著名異議記者、專欄作家哈紹吉(Jamal Khashoggi)(資料照,美聯社)

沙烏地阿拉伯知名異議記者、專欄作家哈紹吉在沙國駐土耳其領事館慘遭肢解虐殺的事件震驚全球,沙國當局起初極力閃躲掩蓋,然眼見紙包不住火、國際社會難以愚弄,終於在19日坦承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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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獨裁國家裏頭,一個政府要為非作歹時可以壞到什麼程度,走過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台灣人相信也多多少少有些共鳴。然如今的台灣雖號稱民主國家,然政府對媒體的箝制卻不時發生:曾帶領人民走過威權的民進黨,去年三月數名「英派」綠委要訂《反滲透法》,假管制「假新聞」之名行侵害言論自由之實遭各界非議;今年九月綠營又故技重施,蔡政府打算藉修改《國家安全法》打擊「假新聞」,儼然忘了新聞自由的可貴與當年解嚴前夕自己是如何帶頭上街反對《國安法》設立。事實上,媒體報導是否為「假新聞」應由司法來裁決,怎能由執政黨來認定?如此豈非讓政府有機可乘管控媒體?

此外,現今台灣記者要採訪社會治安事件時,除了依然要擔心被滋事者毆打外,甚至會被警察嗆「來拍真的是很不給面子」的情形(警察面對治安問題想到的不是積極解決元凶以打擊犯罪,竟是要「解決」前來拍攝治安亂象的記者?),這也都會對新聞自由構成潛在威脅。

「新聞自由」攸關「新聞正義」,是第四權的具體實踐、記者對於公理真相的追求,1972年《華盛頓郵報》兩名記者揭露水門事件最終迫使美國總統尼克森辭職之事至今仍為人稱頌,今年七月時則有兩部有關議題的電影在戲院上映:《揭密風暴》改編自2006年韓國第一學府首爾大學教授黃禹錫論文造假事件、《震撼真相》細說美國小布希政府如何在美伊戰爭中說謊欺騙人民,這兩部片都是記者勇於揭露黑暗對抗惡勢力之經典鉅作,展現媒體人的崇高使命。

水門案傳奇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AP)
「『新聞自由』攸關『新聞正義』,是第四權的具體實踐、記者對於公理真相的追求,1972年《華盛頓郵報》兩名記者揭露水門事件最終迫使美國總統尼克森辭職之事至今仍為人稱頌⋯⋯」圖為水門案傳奇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資料照,美聯社)

我國的新聞自由是受憲法保障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89 號解釋寫明:「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新聞自由乃不可或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新聞採訪行為則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沙國異議記者死前的遺作寫到「阿拉伯世界最需要的是言論自由」,聽來真令人感慨與心痛,卻也反映新聞自由的珍貴與崇高價值。

*作者為中興大學學代會學生議員,曾任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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