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在:數量不等於質量,台灣專利權量雖多,含金量卻未必夠高。申請專利的大戶主要是台積電、鴻海、廣達等大型科技公司,許多專利權是牽涉到製程。讓企業在製造上保持領先優勢;也許已足以成功的築起更堅固、更難跨越的「護城河」,不過,卻也缺乏大的突破,及重要技術能帶來的金流─如早年的IBM、微軟,今日的安謀、高通之流的科技企業,可以全球走透透的到處收錢拿授權費,因為大家都「跨不過」其專利帶來的門檻,非繳交權利金不可。
除了專利權的質不如量、含金成份待提升外,專利要發揮實效、創新要展現成果,關鍵在落實、推廣─即所謂的實際運用與商業化,否則可能變成只是專利局頒發、一張鎖在保險箱中的證書罷了。台灣在這方面明顯表現不佳,台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說「商業化」結果有改善空間,恐怕還說得太客氣了。
專利含金量低、商業化能力差
一個技術,從實驗室中「誕生」,到最後能商業化、普及化,廣為推動發揮效益,是一段耗時多又漫長的路,且走不到商業化就夭折者居多。不論是專利或創新情況亦雷同─如果沒有找到殺手級的應用,或是有一個容易募集資金及友善的資本市場、找來有經營能力的團隊、甚至有一個足以用來「練兵」、養大企業的市場,不論是專利或創新,恐怕都未必能轉化為生產力的提升、帶動投資與經濟的能量。
台灣過去十多年,以申請專利權數量計雖然早已是「專利大國」,卻仍困於產業轉型提升無成,投資率年年下降,距離創新、創業大國更是遙遠,關鍵原因即在此。
評比佳與經濟表現時常背道而馳
國際上與國家競爭力有關的評比不少,各家專業程度與側重點不同,正確的看待心態應該是:評比差時不必懷憂喪志,務實面對檢討,有過則改無過勉之;評比佳也莫得意高興,因為那不能「變現」化為經濟成長,更可能是「名過其實」。台灣最重視的瑞士洛桑學院(IMD)的競爭力評比中,過去20多年來,台灣雖然名次有浮沈,但大部份時候是遙遙領先中國(只有2年被超越),領先韓國的年份亦居多,但20多年下來,台灣經濟表現、進步速度,明顯遠不如中、韓。評比名次佳,有何用呢?
你對台灣成為「超級創新大國」,還覺得如此值得興奮、驕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