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控張博雅違規助選 要求提報監院紀律委員會

2018-10-2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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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4日主持司法法制委員會。(顏麟宇攝)

2018052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4日主持司法法制委員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24)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監察院長張博雅替嘉義市議員候選人站台、合照,並以照片為證,當面向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要求,將此案提報至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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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一開始,段宜康先詢問傅孟融,監委必須超越黨派,不止「辦案」,包括連「下班時間」都一樣,不應替政黨包括無黨籍候選人助選。

對此,傅孟融答詢表示,政治選舉事項有「政治情形」,理論上講應該是要「中立」,必須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這是一個原則。

段宜康再援引「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指出,監委於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為公職候選人助選」等政治活動或行為,這是監察院內規。但如果基於私人情誼、串門子聊天,不會不近人情,但若跑到競選總部去,並為公開行程,又與候選人照相,雖然沒有拿麥克風講話,但這樣可以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24)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監察院長張博雅替嘉義市議員候選人站台、合照,並以照片為證,當面向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要求,將此案提報至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處理。(段宜康辦公室提供).jpg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24)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監察院長張博雅替嘉義市議員候選人站台、合照,並以照片為證,當面向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要求,將此案提報至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處理。(段宜康辦公室提供)

段宜康進一步強調,基於私人情誼、跟家人認識,不公開地握手、打氣,一般人情世故上不會當作「助選」,但監委通常有名望、在地方上有影響力,如果至競總拍照,好似公開表態,並不適合。

傅孟融則回應,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是否抵律紀律規定,必須提到紀律規範委員會去討論。

最後,段宜康出示一系列張博雅與嘉義市議員候選人的合照,要求監察院處理。如果提報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審議後,院會決議處分有促其注意、警告、口頭或書面在院會道歉,或是推請委員依法提案彈劾,但「應該沒這麼嚴重,但我提示證據很具體吧。」

傅孟融僅重申,是否違反紀律,必須由委員會認定。對此,段宜康也要求,必須在委員會審議監察院預算前,將此案提報至紀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的決定我不會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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