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最近印發了有關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新規定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不少中國網友對此紛紛發表評論。
中國官方新華社周二(28日)晚上發表了這個名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文件。其中明確表示,有關規定適用於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地方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並從2015年7月19日起施行。
有關規定還列出了有關領導幹部必須要下崗的10種情況,其中包括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而且不能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填報甚至隱瞞不報、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官不為或慵懶散拖、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以及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等。
而中共中央辦公廳還特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嚴格推行有關規定,並稱對貫徹落實有關規定不力者,將嚴肅追究責任。
網友評論
對於中共中央的新規定,不少網友在中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表評論。
其中一位網友表示,「幹部能上能下6種渠道早就有規定,實際執行起來花樣百出,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另一位網則指出,「先解決幹部是怎麼上去的問題吧!!!!」
也有一位網友指出,「民主投票是幹部能上能下的唯一標凖,無論是黨內還是黨外。多數人不可能去選一個違紀違法無能的領導。」
還有一位網友調侃說,「封建社會能上能下的制度執行得更好,關鍵是什麼樣的人能上,怎麼上,不就是上級領導說了算?」
(撰文:李文/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