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對十幾位校長候選人做面談篩選,我是遴選委員之一。當時因為解嚴未久,社會還相當保守,所以遴選委員會面談候選人的題庫中有這樣一則:「如果您當選校長,您要如何面對對(外界認為)敏感的校內學生社團,如『建國俱樂部』、『同性戀研究社』」。我們希望能由此問題,測試候選人的開放性與多元性。已經去世的黃崑巖教授時任成大醫學院院長,也是台大校長候選人之一,他的答案是:「幾年前我還在美國教書,成大要創辦醫學院,請我回來,我就答應了。如果當初找我的不是成大,而是韓國的某一所大學,我可能也會去;因為對我而言,『教育是在政治之上的』。韓國我都願意去了,統獨於我何有哉?」黃崑巖的答案令眾多遴選委員拜服,而「教育在政治之上」這句話,也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
我想從「教育與政治的關係」這個角度切入,談談自己對於「課綱」問題的看法。我暫時不討論學生的論述是否完整、他們的手段是否恰當、政治人物是否有在背後上下其手等等週邊問題,單純只討論課綱爭議的實質,希望這樣比較能夠聚焦。因此,我討論的是課綱爭議的本質,而不是此次的課綱事件衝突。
有人說,中華民國轄下高中,其教學課綱對於歷史與地理的描述,當然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從形式法律與政治的角度來看,這樣說當然沒有錯;畢竟,高級中學法、教育基本法、教育部組織法等等「頒佈課綱」的法制授權,都是在憲政架構下的設計。要在邏輯上合理化「架構產出」可以牴觸「架構本身」,恐怕不容易。
但是這樣的形式法制論,顯然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們現在的部分憲法內容,真的是與一般人民的文化與生活體驗有相當的距離。讓我舉幾個例子做說明:甲)如果七十年前日本在二次大戰戰勝了,那麼台灣今天適用的憲法,應該會不同;乙)如果六十年前國民政府打敗了共產黨,成為中國大疆域的唯一合法政府,今天台灣適用的憲法應該也會不同;丙)如果五十年前老共血洗台灣成功,佔領統治了台灣,那麼台灣今天適用的憲法,也會不同。所以簡言之,前述三件事發生或不發生,應該會影響今天台灣適用的憲法。如果課綱是基於憲法,那麼前述三件事發生或不發生,也應該影響課綱。
但是事實卻好像不是如此。前述甲乙丙三件事都沒有發生,然而我們今天的憲法,仍然像是「乙事件確實發生」的情況下所寫的憲法,而幾十年來的課綱,也像是國民政府統一中國的情況下的課綱。因此,目前的課綱、課本如果是基於憲法,那麼其實它是基於部分「與事實不符」(counter-factual) 的憲法。雖然憲法在最近廿幾年加了增修條文,對於台灣的真實現況有些涵蓋,但是那只涵括了一小部分,絕大部分(例如固有彊域、地方制度)都還是在counter-factual 的想像之下。此外,憲法增修條文把國家現狀定位為「暫時的」(在國家統一之前,可能遙遙無期),那麼也就讓課綱內涵藴藏了國家定位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