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是,柯文哲為個人政治利益和前途,肆意討好虎視眈眈的中國,置台灣主權與自主地位於不顧。如果你覺得投機取巧的柯文哲不可批判(包括本文),切勿投票,因為你的不理性將助長無理政客斷送台灣的未來。
憲法條文保障自由,屬於集體的公衆層面,但不意謂個人自由就不受干擾。中國的憲法也保障人民的各種自由,只是形同虛設,在操作上,中共的意志與黨益高於一切。簡單說,中國人没有公衆自由,個人自由也蕩然無存。
如果你相信經濟與物質的强大,足以掩蓋中國在政治上個人自由與公衆自由俱缺的事實,或者你相信台灣的自由民主不能當飯吃,切勿投票,因為你選出的候選人將不把人當人,而只是吃喝玩樂的動物。
針對個人自由和公衆自由之間的關係,美國諾貝爾經濟學得主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iedman)在《資本主義與自由》(1962)中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思之再三:一個自由社會的最起碼特徵是,個人可以公開提倡與宣傳某種社會結構的激進改變(如中共統一台灣),就算自己最終可能因現有政治制度被取代,而喪失自由。
如果你覺得台灣不過是一塊土地,即使摧毁2300萬台灣人的自由民主也在所不惜,切勿投票,因為政壇上的跳樑小丑已多如過江之鯽,你的一票將加速島嶼的沉淪。
*作者為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約聘専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