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提出財經政策首部曲,是「員工加薪,企業抵稅」,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下會期要在立法院提出修法,希望表決通過此方案。這是一個抓錯藥方的選舉支票,連代表資方的工總都不領情。
台灣確實苦於低薪問題久矣,十多來薪資成長停滯,讓低薪問題成為大概是僅次於高房價的民怨來源。但看看國外,從歐、美、日到四小龍,十多年來薪資幾乎都是接近停滯性的低成長;倒是過去低薪資的開發中地區,如果能吸引到更多投資、經濟成長亮麗,薪資就能快速成長─中國近十多年薪資快速成長就是一例。
但為什麼各國不去搞這種「減稅救低薪」政策?原因是損失大而收效小─或甚至沒有效果,只會有搭便車的企業上車。站在企業的立場,這是一個非常容易算的帳:依照洪秀柱提出的規劃,你幫員工加薪的第1年,有200%的抵扣費用,第2年是160%抵扣,第3年130%抵扣。
如果這家企業幫許多名基層員工加薪總額是100萬,原本這100萬元就可列薪資費用,獎勵的部份是多出的100萬元抵扣,第2年則降為60萬元抵扣,第3年剩30萬元。但營所稅率是17%,所以企業省下的稅是17萬元,第2年是10.2萬,第3年是5.1萬。但這一家企業每年都為此增加100萬元的人事費支出。
多花100萬去換17萬元的減稅,第2年只換到10萬,第4年後就是零了,這不會是划算的交易吧?有那家企業會笨到因這個政策產生的誘因而為員工加薪?
但政府還是會有稅收損失,因為有許多搭便車的企業。原本就該為員工加薪,既然有此政策,當然加減省一些開支、少繳交一些稅,何樂而不為?結果只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透過減稅),幫企業承擔原本就要加薪的部份成本;真正因為此政策引發的加薪效果,大概很難企望了;至於說企業「假加薪,真減稅」亦可能發生,雖然可透過稽查控管,但也增加行政成本。所以說這是一個抓錯藥方的支票,連工總都打臉不領情。
員工要能加薪,就企業而言,重要條件是企業要有獲利,才有能力給員工加薪。就員工而言,則是其技能與工作的稀有性,及對公司的貢獻與產生的附加價值。如果這些條件都沒有,加薪的機率就低。要創造出加薪條件,政府把經濟搞熱絡一點、增加多一點民間投資才是要務─經濟熱、企業有獲利,加薪機會大;投資增加,勞動市場需求升高,也會帶動薪資上揚。想用法令、政策讓大家加薪,就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