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委員關切以核養綠的內涵
在開場白中,黃委員一再表示對於以核養綠的內容之疑慮。如,他不清楚廢除電業法第九十五條與以核養綠的關係,及為何本公投會產生養綠的效果?甚至,以核養綠公投就算通過後,到底會產生什麼實際的法律效果?
這樣的求知慾望,讓核友們相當感動。畢竟,在過去多場辯論會中,反方辯士大多是一開始就拒絕理解本公投的實際內涵為何,往往一開口即劍指核電的危險、災害的恐怖、核廢料的無法處理等陳腔濫調。
以核養綠的內涵,有很多面向。首先,便是從法律面上來說,有類似過去德國想要針對核電廠課徵核電稅來補助再生能源發展的概念。亦即,目前再生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的來源,有大量經費,來自於核電的挹注。其次,便是核電經濟上相對較低成本的特性,得以部分抵銷高成本再生能源發電推動後,電價上漲產生之衝擊。最後,也是黃委員於發言中提及的,針對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發展中所產生的環境爭議等問題,核電也可以避免為了發展再生能源發電,而侵入濕地、綠地、保育地、原住民地區土地等狀況,留給民眾一片淨土。相信黃委員在瞭解這些理念後,未來有機會可以成為以核養綠的正方辯士!
感謝委員並非無條件支持政府的五/三/二能源配比
黃委員在辯論會的前段,提到以核養綠方所提出的二核、三氣、四煤、一再生能源,並表示,其目前的立場,並不是幫民進黨政府的五三二加以辯護。但請正方必須清楚告訴大眾,為什麼這樣的能源配比,減碳的效果更差。除了減碳的疑慮外,黃委員也在辯論會後段,對於政府的百分之二十再生能源目標,一方面強調其支持,另一方面則表示仍須妥善處理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在開發過程引發的環境等爭議。
我們非常高興黃委員身為反方代表,卻不同於其他一昧反對的代表,而是希望瞭解更多專業與背景資訊。而在進入討論此一主題前,本文必須在此釐清,此一主題並非與本公投「直接」相關,畢竟若通過或不通過後,核一二三繼續或停止運轉後,如何取代核電的選項甚多。本公投主要的目的,也僅是針對「保留核一二三」的選項,做出表態。但至於替代核電者,到底是再生能源、煤電、天然氣發電?系爭公投發起者只是提出建議而已,但並非公投之標的。本公投目的在於保留空間,待未來交由公民審議或建立共識後再由民意機關議決。(相關方案之比較,如下圖所示)
相信對於環境健康安全(EHS)的關注,沒有人會比醫師更加重視。台大醫院王明鉅醫生對此主題,提出他的說明,他認為政府的五三二目標,是不可能達到的目標,故就算目標定的再好,也如同「在天空畫大餅」一般,永遠嘗不到。況且,所謂之「綠」,相信委員也知道不只有減「碳」的面向,也包括生態保育(如藻礁、濕地)及空氣品質(如PM2.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