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再次進入選舉季。作為一名台灣人,筆者經歷了超過15年的台灣各類選舉。記得第一次投票時,進入投票所的戒慎恐懼,起因是關於投票這件事情,實在有太多需要選民注意的地方。台灣社會之集體記憶,也反映在投票行為上。
筆者通過回憶,羅列出一些耳聞目睹的台灣選舉軼事。在我看來,投票在台灣固然有許多趣聞,但同時也反映出台灣社會和台灣政治的逐步變遷。
龍應台與林青霞的廢票
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馬英九獲勝,但是他的得票數當中,卻少了他長期策士龍應台以及影星林青霞的兩張票,因為她們都投了廢票。
問題不是兩位鐵粉不支持馬英九,而是她們都用了私章投票,違反了選舉「不記名」投票的規定,因此兩張票都算成了廢票。以論辯民主聞名的龍應台教授,當年還自嘲自己是「全世界傻妞一號」。她的好友林青霞也投下了廢票,而且根據台媒報導,在2004年總統大選,林青霞也曾因為用私章,投下了一張廢票,成為當年的熱門議題。
投票禁穿彩虹衣?
事隔十年後,沸騰的2018台灣選舉,更是令選民眼花繚亂。因為,除了縣市首長,市議員或里長之外,今年首次還有十項公民投票議題讓人圈選。十個議題會分好幾張選票,需投入不同票箱,加上縣市長,里長或市議員的票箱,總共有五個以上的票箱要選民細心投票。許多行動不便或視力退化的老人家,已經怨聲載道。根據台灣選舉保密原則,在投票布簾後,選民不准轉頭問選務人員任何問題,也不准自拍或錄像。
在選戰白熱化的階段,前日,社交媒體開始廣傳一消息,說道,若穿有「彩虹」或「婚姻平權」圖樣的衣物,恐會被禁止投票。此一傳言,也引起同志網友質疑若穿有「十字架」圖案或配戴十字項鏈,代表基督徒反同的衣服,是否也應當被禁止。
針對這些傳言,台灣選舉機關立即糾正,表明除非在投票場所,發現身穿特定議題或符號的衣服,在現場宣傳理念或製造糾紛,否則選務人員不會因為民眾的服裝關係,禁止其投票權益。
民間團體「為愛返家」
台灣雖然舉行直接投票多年,但是投票這件事,仍與戶籍地捆綁。不同於在美國等地,選民能透過通訊工具或互聯網投票。在台灣,重要選舉投票一定要回到戶籍地(且需註冊戶籍滿六個月)。只能在戶籍地投票,讓許多與家人長期不合或疏離的選民,毫無意願回家投票。筆者有朋友便因與母親在同志婚權的意見相左,與母親在電話中大吵一架,恐怕投票日當天,不想回去見到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