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莊票交易,其實與今日商業銀行的進出口信用狀融資十分相似。例如一間內地商家透過上海掮客代辦一批洋貨,若洋行信任掮客,下單時不用付現,洋行照單發貨,等掮客收到貨款後另行結清。但洋行一般不信任掮客,因此當時規矩是由掮客請素有往來的錢莊開一張五到十天期的莊票,付給洋行,洋行交給外資銀行到期託收入帳。屆時若掮客尚未收到商家貨款,錢莊可以代墊,再另外與掮客算利息。銀行雖然有信用風險,但因為錢莊是無限責任,經營全憑信用,錢莊開出的莊票,不能也不會不兌現,因此當時在上海灘,本國銀行的支票,還沒有錢莊的本票在外資圈有信用。信用者,「信」而樂「用」是也。莊票作為對外「強勢貨幣」的地位,自光緒中葉到北伐前後,維持了近四十年。
但莊票信用亦非全無遭受挑戰。外國銀行在1910年上海橡皮股票風潮時,以及1927年國民政府下現金集中令時,外資銀行均曾拒收莊票,但都因為錢莊的反對而無法實行,原因在於不收莊票,則無法做洋行生意,只好遷就。但到了1932年,日軍為配合1931年「九一八」事變侵略東北的計劃,自編自導 「一二八」事變,發動淞滬會戰後,上海市商會議決一律停市三日,以示悲憤。上海銀錢業亦決定跟進,停業三日。此等聯合行為招致上海外商銀行的不滿,認為中國商會的決議,對外商無拘束力,農曆年關將近,按例莊票到期,隔日兌現,若因為停業而無法維持,是嚴重的失信行為,莊票的信用因此又再次受到挑戰。這個挑戰,促成了當時中國銀行總經理張公權(兄張君勱,中華民國憲法起草人,妹張幼儀,徐志摩元配)組織銀錢業者成立聯準會。
在簡述聯準會之前,須先解釋當時上海錢莊業的「滙劃總會」。滙劃者,滙兌與劃帳,其實是類似票據清算所的功能。當時中外銀行要票據結算,需要親自跑各家機構照會,非常麻煩,因此實務上均以劃帳處理,本國銀行還好說話,與外國銀行要劃帳就可能受刁難,而必須要解現銀交割,因此當時陳光甫認為,錢莊的滙劃制度,相當實用。滙劃總會的會員有限制,只有滙劃錢莊可以參加,票據清算亦有自成一格的制度,基本上分兩種:送銀票、軋公單。例如甲莊收到乙莊若干票據,於下午二時錢理清交乙莊照票,乙莊查照無誤後,換給名為公單的憑證,公單以五百兩為單位,零頭尾數由甲乙莊另行找補。等各錢莊公單均以打出後,各莊即以公單載明的出入帳款,多退少補,由滙劃總會結清後,出具劃條給該收該解的各錢莊,自行於隔日下午二時前收付差額,若有缺頭寸者,得於次日上午向公會拆借,每日計息,行話稱「銀拆」。銀拆高低,反應頭寸鬆緊,一到二日的短期拆借,不必立據,在公會記帳即可,稍長期的拆借,則須立借據,利息不受銀拆高低影響。由於滙劃總會只限錢莊參加,中外銀行收到莊票,必須委託一間錢莊代為結算,手續繁複,且總會規定五百兩以上的銀票不付現,一律軋公單,無形中給了代理銀行清算票據的錢莊兩個好處:一個是銀行為了便於結算,往往會在錢莊存款,以免錢莊經常代墊,這筆低利存款增加了錢莊靈活運用的資本;錢莊客戶若有外匯或其他業務需求,可以轉介給銀行,銀行亦可介紹客戶給錢莊,相互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