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國在南北戰爭之前,是容許白人蓄奴的。雖然我們都認為蓄奴是不對的、不文明的,但是確實有一些小說與報導,記述蓄主善待奴隸,甚至親如朋友一般。從生活環境與經驗上看,那些受到善待的奴隸,也許日子過得比其他「困頓的白人」還要舒適;我們姑且把他們稱作「快樂的奴隸」。假若我們要求這些人在「快樂的奴隸」與「困頓的白人」之間做個選擇,也許有不少人會依據他們的經驗,選擇做快樂的奴隸。可是,許多人大概都會對這樣的論述隱隱覺得不安,因為個別快樂奴隸的經驗與感受,並不能合理化蓄奴的「制度」。
我們當然尊重個人經驗的真切與價值,因此當我們嘗試建立「蓄奴制度不對、不好」的論述時,絕不是基於對個人經驗的否定,而一定要找到更為上位的理論基礎。從教育的角度來看,如果教育的目的是要教我們的孩子如何做「人」,那麼在上一輩多元個人觀點的機械呈現之外,我們也該教育孩子們「人」究竟是什麼,以協助他們型塑一個完整的「人」的理念。因此,關於「蓄奴制度」的思辨,除了多元文化主義之外,也該有更為上位的、關於人本的哲學思考。究竟什麼是「奴隸」?什麼是人的「尊嚴」?蓄奴究竟違反了什麼基本的價值?要把這些理念解釋清楚,我們才能理解「快樂奴隸經驗」之不足。
大哲學家 John Rawls 與 Ronald Dworkin 在其諸多政治哲學的著作中都強調,人文關懷的核心價值,就是對人「平等的尊重與關注」、賦予人「平等的機會與自由」。從這個角度切入,一個快樂的奴隸終究是其蓄主的財產,終究沒有與其蓄主同等的尊重與關注;不論他物質上如何豐裕,生活體驗如何快樂,也終究不是一個「完整的人」。因此,我們不能由奴隸的個人「經驗」,合理化蓄奴的「制度」。事實上,如果我們接受「人應該受到平等尊重與關注」的最最基本的人文理念,就無法不摒棄奴隸制度。
同樣的道理,當台灣討論七十年前日本的角色時,老人家各自不同的個人經驗與觀點當然珍貴,但是我們的論述不應該僅止於此。李登輝親善日本與許歷農對之咬牙切齒,這些個人經驗都不夠完整、哲理不夠圓融。
究竟什麼是「殖民」?什麼是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背後有沒有違逆什麼基本的人本價值?對此,John Rawls 與Ronald Dworkin 平等尊重與關注的論述,有沒有可資引鑑之處?又如果極權統治與殖民統治一樣剝奪人民權利,那麼我們區辨這兩者的政治哲學判準該是什麼?
前述這些問題都相當嚴肅,遠遠超越了個人經驗的情感層次,也是比單純的「多元呈現」更為複雜的哲學思辨。如果教育只是告訴孩子「李登輝這樣看、郝柏村那樣看」,表列出幾十種不同見解,那是膚淺而粗糙的。又如果美國教科書討論蓄奴,只是表達「有的奴隸感到被欺凌、但也有奴隸覺得很快樂」,這當然也是不及格的教育內涵。
我真希望,台灣社會在爭執不同歷史記憶或史觀的主導權之際,也能對人文關懷與人本理念,探索更深一層的意涵。唯有超越史觀競逐,課綱的爭議才能真正地解決,而教育的理念也才庶幾乎圓融。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