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月20日深夜11時20分三讀通過軍人年改,趕在7月1日與公教同步實施,結果所引發後續爭議加劇,也撕毀政府對軍人的承諾及社會公信疑慮。基於軍公教年改第一階段訴願全軍覆沒,全數駁回的經驗。日前蔡政府基於選舉考量,雖然暫緩行政院、教育部、國防部決定書處理速度,主要也是看選舉的結果。如今隨著1124日選舉的結束,執政黨地方選舉遭遇全面性的挫敗,也是對蔡政府違憲亂法投下不信任票;但能否為軍改釋憲開啟一道曙光,更是持續引發退休軍公教人員高度的關切!
而且,這次的說明會主要的爭執點是在事實的釐清,根據司法院書記處所提出的13項爭點題綱,針對的是條文修正目的及理由、軍人退撫基金收支及財務報告、法條文字的定義以及其他國家軍人退休金制度與改革來加以釐清,可以說已經進入了憲法解釋的核心。
軍公教年改訴願全數駁回
軍人年改強行通過時,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於6月21日發表4點聲明,批評民進黨政府執意通過暴衝式年改案,恐將造成社會不安與紛亂,衍生各種不公不義後遺症。同時也責令國民黨各縣市黨部與公職人員服務處,提供「年金改革行政救濟服務」,協助各項訴願相關程序,以具體行動維護退休人員的基本尊嚴與權益。
但蔡政府以國會多數暴力,毀憲亂法,包藏禍心。退伍軍人爭的是政府依法所應給予的軍人退休俸,更不是年金!依國軍軍語辭典:「退休俸」名詞定義,「是國家對退伍軍人的退休俸給給付,並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之規定,給與退伍金」。但國防部為了迎合上意,把「軍人退休俸」包裝成年金,將攸關軍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未經公聽程序強行通過立法。政府要急著上路,國防部及退輔會不敢據理力爭,實在是令人失望。對於民進黨政府公然違法,不如說只是為鬥爭軍公教而已!
「年金」一詞很簡單,並沒蔡政府所說的那麼複雜,是一個「類保險制」契約,亦是「先存後用」的儲蓄行為,與軍人「退休俸」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退休俸」是由政府依法編列的預算,不論是新制、舊制都是要預算的編列,由政府及軍公教人員,依提撥率分別提撥65%及35%,即公務員或軍人執行完履約責任之後,應該給予退休俸,是給予責任,由政府要負最終給付責任。簡單地說,它不是「年金改革」,而是政府要「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只是政府刻意叫它「年金改革」。
我國的退休養老制度是雙軌(社會保險年金+遲延薪資儲金的退休金)並行的,這在世界各國是非常少見的。所以核心問題是:蔡政府以改革為由,刪減軍公教的工作血汗錢的退休金?政府口口聲聲說,這次的改革是不得已的,因為退撫基金即將破產,經過這次改革,可以延後退撫基金的破產時間。結果,從銓敘部退休金重審書看到,我們退休金少掉的部分是先砍18%,再來砍舊制退休金,而新制退休金卻未動到。換句話說,這次改革與退撫基金是否有高額潛藏債務而即將破產?二者根本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