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佔中」示威者曾健超去年懷疑被七名警員帶到暗角拳打腳踢,事件發生一年後,七名警員周四被正式起訴,他們獲准保釋,案件周一將於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務處向BBC中文網證實,七名警員合共控以一項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其中一名同時被檢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另外,曾健超對香港傳媒表示,他周四早上收到警方電話,通知將「預約逮捕」他,要求他中午前往中區警署。曾健超指,警察指他將被控涉嫌襲警及四項阻差辦公罪。
曾健超被毆前,也有錄影拍到他在高處向警察淋液體。曾健超是香港民主黨派公民黨的成員。
曾健超的代表律師韋智達(Michael Vidler)對BBC說,他們周四上午十一時多收到香港警方的通知書。
學者分析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評論說,雖然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在事件一年後才對七名警察作出檢控,但不能單以時間衡量,提出檢控是否需時過長。
張達明對BBC中文網說:「每個個案情況不同,(檢控時間)視乎警察搜集證據方面,有否地方遇到阻滯……有些案件需要找法醫撰寫報告,或找律政司徵詢意見。」他指需要得知警方詳細的調查時序,才能肯定起訴是否有延誤。
不過,曾健超一案在香港引起極大迴響,一些人更指責政府包庇七名警察。不過,當被問到香港公眾對曾健超一案的反應是否過激時,張達明則表示,他不願意給一個簡化的答案,並說:「香港很多人對警隊很多時候有很高的期望,這是無可否認的。而(香港)這一年發生的事件,令很多人對警方有質疑。」
除曾健超一案外,前香港警司朱經緯於去年「佔中」期間,涉嫌於九龍旺角地區以警棍毆打途人。雖然監警會已經證實朱經緯毆打屬實,但香港律政司至今尚未提出檢控,而朱經緯本人則已在今年七月退休。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