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有停車格12月1日起將全面收費。台北市停管處23日表示,為了改善路邊汽車停車格久停占用行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全市公有停車格將納入收費管理,並依照路段、時段、流量的不同訂定不同費率,最低費率標準為每小時20元,或是每次30元。
停管處為改善路邊汽車停車格久停佔用行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預計12月1日起將全市公有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並會於一定期間依停車率及周轉率定期檢討調整費率,以符各路段特性的停車需要。
停管處將依區域、流量、時段不同而訂定不同停車費率。停管處說,訂定費率會考慮民眾負擔能力及促進停車周轉效果,考量巷、弄路邊停車格日常停車需求,費率訂定將以最低費率標準每小時20元或每次30元為訂定基礎,但鄰近商業區路段除外。如果周遭路段已採計次收費則維持計次收費,以符合停車收費公平性及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