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長落選人丁守中申請司法驗票結束,數百張的爭議選票無法造成選舉翻盤的結果,不過,根據《蘋果日報》接獲的「爆料」,却指稱有近百張沒有實際領取的選票,竟「全部灌給某位候選人」,報導言之鑿鑿,包括丁守中和柯文哲陣營都「承認確有其事」,彷彿二十六年前花蓮縣立委選舉「幽靈灌票事件」重演,差別是,當年民進黨主席黃信介因七百多張幽靈選票重計後,補公告當選;丁守中落選入的並未因此而改變。
儘管選舉結束並未因驗票而改變,但是,為什麼會出現所謂「幽靈灌票」情事?仍須深究。畢竟台灣民主三十多年,選務公信力建立不易,不論驗票是否翻盤,不能翻的是選民對選務的信賴,不論是萬華區票匭的九十九張票灌給丁守中,或丁聲稱其他選區票匭近百張灌給姚文智,於選舉結果都不具任何影響,但一張幽靈做票都不能容忍,若查處並非疏失而屬故意,還是得偵辦到底。
北市選委會的回應是:「沒有什麼弊端啦,掏過來的時候掏錯了,這叫誤入,這是疏失,不是弊端。」北市選委會還強調,基於法官封口令,每個人都不應對任何個案去做任何的說明,「不是哪一個人放話說了算」,此事件就等法院計票結果出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要由法院做最後確認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北市選委會說得輕鬆,投票所發出的每一張選票,都得領票公民以身份證確認,並簽名或蓋章(指印),以供開票後查核確認,沒領的票就不能出現在票匭裡,遑論還蓋了投票印丟進投票箱。什麼叫「掏過來的時候掏錯了」?是封存的票袋亂封一通?還是不同投票所的票袋混雜?有這麼難理清楚嗎?不論是姚文智或丁守中的票袋裡,是否真多出不該有的選票,最後加總所有發出的選票數和投入票匭的選票數(包括票投三人或廢票),必須相符,若不符則也得在合理範圍之內,不能超越選民對「合法公正公平選務」的理解。就此而言,法官下達的封口令,愈早解禁愈有利,而且,要由司法做最後的裁判,不容候選陣營胡說八道。
從常理和動機推斷,選務人員都是基層公務(教)人員充任,犯不著為了幾千元選務津貼,去做必然吃官司的幽靈票,負高風險又沒頭沒腦的刑責,遑論現任市長是柯文哲,柯市府主持的台北市選委會儘管也屬獨立機關,再怎麼獨立也不會獨立到丁守中或姚文智陣營,選舉前的國民黨奄奄一息,連市黨部都被查封,哪裡還有能力動員或誘惑選務人員為丁守中做幽靈票?至於姚文智得票才百分之十七,再怎麼灌距離第二名還遠得幾乎看不到邊,遑論當選的任何可能,票灌給他是要灌心酸的嗎?灌給柯文哲還有點打保險的作用,但柯文哲票差再險,這百張選票也沒用,何必用用幽靈票砸北市府的招牌?
所謂驗票驗出「幽靈票」,到底是媒體誇張的「假新聞」?是驗票陣營放風聲的「假消息」?是柯陣營輕鬆帶過的「計算錯誤」?還是如北市選委會所「掏錯的誤入」?法官一點也馬虎不得,驗票結束,還得一五一十把爭議票的來龍去脈說清楚講明白,讓勝者心安敗者心服,最重要的,不要讓莫須有的幽靈票,成為選舉訴訟綿綿無絕期的火藥,一驗再驗一告再告,官司好好打,「假消息」就不要再胡亂放了,選舉只一時,人品永流長,切莫讓人輕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