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響言論自由之虞!AIC發公開信 籲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2018-12-1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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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日前提出假新聞的三大原則,但國內幾家大型平台業擔心通傳法傷害言論自由。(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日前提出假新聞的三大原則,但國內幾家大型平台業擔心通傳法傷害言論自由。(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假消息議題發酵,行政院所提「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通傳法)。由網路平台業者所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 AIC),針對此修法寄發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 表示行政院在11日對此草案的說明,背離「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修法初衷,修法發展令人不安,顯示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實質的溝通,並建議行政院撤回原案,以利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持續溝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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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LINE、Facebook、Apple等網路平台業者和主要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今天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利重新審議。

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的主要成員為參與國際投資及經濟貿易的全球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旨在代表產業團體,促進亞太地區對網際網路政策相關議題的認知及溝通。聯盟成員包括Amazon、Airbnb、Google、Facebook、Apple、Twitter、LinkedIn、Expedia、Rakuten、LINE及Yahoo(Oath)等公司。

AIC表示,行政院曾於今年12月11日就「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作出相關說明,而其內容在實質上及根本上,似已背離了行政院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所提出、並於2017年11月26日由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的原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AIC對此表示「慎重的關切」。

AIC指出,上述草案近日令人不安的發展,顯示了台灣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性的實質溝通。這些發展引發AIC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的高度關切,這也將對未來投資及產業開發並推廣新服務造成阻礙,更將影響台灣數位產業的未來發展。

「判斷資訊真假是高度主觀議題,恐有影響思想交流風險」

AIC進一步強調,由於判斷資訊的真假是一高度主觀議題,且有犧牲資訊取得及合法思想意見交流自由的風險。AIC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

AIC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AIC舉例,他們知道德國已制定打擊仇恨言論的專法,但在未有充分時間讓多方關係者深入溝通討論的情況下,不精確地參考外國經驗而推用到台灣法規的做法,恐將對台灣人民言論自由、人權造成深遠影響。

因此,AIC請求行政院以該法律案原提案者身分,向立法院撤回原案,以利行政院重新進行進一步審議,並讓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進行持續、暢通及合作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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