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豪人專欄:我的敵人在哪裡?

2018-12-1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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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導演陳俊志因心因性休克而離世,作者認為,「們總是與惡霸的奴才誓不兩立,卻不太願意與惡霸誓不兩立。而這就大大地給予惡霸勝出的機會,但我們卻找不到敵人在哪裡」。(資料照,翻攝自陳俊志臉書)

同志導演陳俊志因心因性休克而離世,作者認為,「們總是與惡霸的奴才誓不兩立,卻不太願意與惡霸誓不兩立。而這就大大地給予惡霸勝出的機會,但我們卻找不到敵人在哪裡」。(資料照,翻攝自陳俊志臉書)

我們經常痛恨惡霸的奴才,甚於痛恨惡霸。我們總是與惡霸的奴才誓不兩立,卻不太願意與惡霸誓不兩立。而這就大大地給予惡霸勝出的機會,但我們卻找不到敵人在哪裡。

我不是一個有仇必報的人。事實上,我不但從來沒有「報仇」的經驗,好像也沒有仇人──當然啦,這完全是從我自己的角度而言,因為我仍然可能「被當成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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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說,我是一個聖人,或者正好相反的,是一個懦夫。只不過在我平庸的生命歷程裡,既未經歷國仇,也未經歷家恨。至於那些無可避免的明虧、暗虧、悶虧、啞巴虧,似乎也不足以讓懶惰的我興起什麼復仇雪恨的大志。

支配者的私敵成了國家的公敵

那麼我有敵人嗎?這個比較難回答。《新約聖經》裡,耶穌常常強調要「愛你的敵人」、「把炭火堆到敵人的頭上」,意思是你要對仇敵好,好到讓仇敵感動,覺得不好意思,最終便自然而然化敵為友。這是無差別的宗教大愛。不過宗教大愛的邏輯,如果一貫到底,在政治上必然會造成「對惡人(暴君)也不可以反擊,因為惡人(暴君)搞不好會悔改,也搞不好是上帝派來試煉你的」、「聖多瑪(Thomas Aquinas)悖論」。所以韋伯(Max Weber)認為,政治不同於宗教,另有一種責任倫理。遇到惡人,大家還是要抵抗。如果不抵抗,結果害得你與你的民族、國家甚至整個世界受到惡人支配,你就要負責,要被譴責。

還有一個變種的敵我論。卡爾.許密特(Carl Schmitt)號稱繼承,實則惡搞了韋伯的觀點,定義「政治與政治行動的原點,就是區分誰是敵人,誰是朋友」。對許密特而言,耶穌主張要原諒、要愛的敵人只不過是「私敵」,跟你我個人有恩怨的私敵。可是政治上的敵人,卻要區分為公敵和私敵。只要政府告訴我他是敵人,他就是公敵。

20181125-高雄同志大遊行。(甘岱民攝)
 圖為高雄同志大遊行。(甘岱民攝)

追隨者總是比黨首更痛恨「公敵」

在這種情形之下,凡政治上的敵人,就是公敵;公敵就是國家的敵人,可是公敵卻是由國家所定義。這就形成了一個套套邏輯。這時候就不得不追問:那麼國家是什麼?許密特會回答你:視國家由誰支配而定。比方說,當國家由黨支配時,黨的敵人就是公敵。當國家由少數階級比如蔣家、鄧家、習家……所支配,那這幾家的私敵也是國家的敵人。當國家由假新聞與真粉絲支配的時候,嘿嘿嘿,以此類推。

很明顯的,許密特把韋伯常識性的抵抗權論,無限上綱到了肆無忌憚的積極公敵論,而且還主張對敵人趕盡殺絕。對許密特所擁戴/代言的納粹而言,德國共產黨、猶太人,以及異性戀以外的所有性傾向者都是敵人。而對於敵人是不必手軟的,打到死為止。不過許密特絕不承認:他或者納粹天生殘暴。他花了許多時間精力,想證明納粹德國是一個法治國,證明他們的殘暴完全合法而理性。這就好像中國在鎮壓圖博、鎮壓維吾爾的時候,對外都說中國政府才是受害者──因為維吾爾族、圖博人(包括達賴喇嘛)都是恐怖主義者。陰道無菌論者的邏輯,也出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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