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是誰?如果做個民調,大概六成以上受訪者一頭霧水,台灣政治社會節奏快到多數人很難記得太多事,太多人;但是,就有一群人格外記得一個人,他的名字叫做江宜樺,他是四年前太陽花學運的行政院長,最嚴重的是他在學生佔領行政院的凌晨,下令警方強制驅離,動用水柱與警棍。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尚未佔領行政院時,他帶著教育部長蔣偉寧親赴立法院周邊,太陽花學生當著他的面,焚燒他的著作,這叫焚書未坑儒;當年底二0一四年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大敗,江宜樺二話不說辭職負責(不像現在的賴清德請辭還在等適當的時間),太陽花教授去信耶魯要求母校不得讓他回去做訪問學者,這是干預其講學自由,但這也沒什麼好說,責任在耶魯不在寫「檢舉函」的太陽花教授;他流浪美國與香港後回到台灣,南下中正大學任教,還是有太陽花教授揚言若在校園見到他,「見一次打一次」,這當然是氣話。
直到太陽花學運過去四年之後,他應邀重回台大演講,太陽花學生闖入講堂鼓噪,用現場投影播放當年行政院驅離畫面,並發送「勿忘三二三」的傳單,衝入的群大喊「院長下令,警察打人」,江宜樺試圖在黑板寫下「請理性」三個字,立刻被拍掉,那三個微弱的字也被擦掉,江宜樺最後提前結束演講,試圖離開時群眾包圍並把傳單丟在他臉上高喊「滾出台大」;入仕前曾經台大最歡迎教授之一的江宜樺想必百感交集,台大還是他曾經奉獻心力的台大嗎?
驅離錯在哪?學生有恨,員警難道無怨?
江宜樺到底有什麼錯?能讓太陽花學生和教授,猛力追打他四年,甚至連他講學說話的空間都不容?回到四年前的時空,江宜樺身為權力者,理當用盡一切可能疏通反對意見,顯然他沒做到,不只他,如果當年身為總統的馬英九兌現他所承諾的兩岸政策都受國會監督,及早把兩岸關係監督條例送國會審議,或者把馬政府與北京簽訂的服貿協議及早交付協商,可能把衝突降到最低點,馬江不為的後果就是抗爭一夕爆發。
立法院做為最高民意機關,被學生佔領頂多不開會,行政院則不然,江宜樺凌晨下令驅離避開影響上班交通,屬職權所在,至於員警是否執勤手段過當,或有沒有更文明的辦法,當然可以討論。但侵佔公署必須驅離殆無疑義,否則民進黨執政政又從何驅離反年改?還丟包「一例一休」和「還我七天假」?何況當學生大仇不忘被警方驅離的同時,依法執勤的員警在過去四年,同樣陷入調職跑法院打官司的困境,何為「法治」?如果毀損公物侮辱官署都不叫「違法」,那什麼才叫違法?
佔領行政院學生被判刑五個月,屬輕刑可緩刑可易科罰金,嚴重嗎?看看同年發生的香港佔中的學生黃之鋒入獄蹲了七個月,港獨領袖梁天琦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迄今尚未出獄,再看看才發生的法國黃背心運動,法國警方執勤才叫霹靂手段!回望三十年前,從五二0農民抗爭到總統直選抗爭,從農民到民進黨人,哪個被水柱或警棍噴的打的抗議群眾會追打當年的行政院長,指責員警執勤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