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美福集團5日發生槍擊慘案,美麗華集團黃氏家族的三房黃榮圖元配所生5位兒子開會,老4黃明德槍殺3哥黃明仁、2哥黃明煌後,再自殺墜樓,其中黃明仁擁美福倉儲、美福肉品、台紐乳品、台灣羽毛等品牌。據了解,此案與兄弟爭產有關,不過自從黃榮圖在14年前過世後,家族就已經為了骨灰、遺產分配等事紛爭不斷。
黃榮圖一共生有7位兒子,其中與元配生下5個兒子,依序為黃明山、黃明煌、黃明仁、黃明德、黃明堂;後另娶朱麗碧,生下黃志隆、黃志廷2個兒子。黃榮圖於2001年過世後,家族成員為了黃榮圖骨灰、股權分配等糾紛內鬨,互控多件民、刑事官司。
民事方面,黃榮圖過世後,大房的5個兒子控告繼母朱麗碧與黃志隆,稱2人擅將黃榮圖爭骨灰從原本安葬的勢湖公墓,遷葬到黃志隆擁有的金寶山墓地,法院3年前判決朱麗碧母子須將骨灰返還給家族成員。
當時台灣高等法院以上訴人朱麗碧無盜取骨灰犯意而為不起訴處分,但雙方均為黃榮圖之繼承人,黃榮圖之骨灰在祭祀目的範圍內為雙方所共有,朱麗碧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占有黃榮圖骨灰,黃家兄弟得依《民法》第767條、第821條規定或第184條、第185條規定請求其等向全體共有人返還所爭之骨灰。
刑事方面,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大房3子黃明仁被繼母朱麗碧控告2件偽造文書罪,其中黃明仁被控擅取父親印章盜領75萬元案,法院已判黃無罪定讞;但繼母另控黃明仁擅取她與2個兒子的印章,蓋在訴訟文件上,法院3年前依偽造文書罪判黃明仁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另外也還有股票轉移求償的案子,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