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結國民黨總統選舉疑搓圓仔湯案,被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秘書長李四川不起訴處分,鬧了大半年,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中選會正式登記前十天,終於確定她的「對手」,理應就是國民黨更換提名後的朱立倫,二0一六總統大選至少在選前二個多月,兩軍對軍形勢底定,拉回選舉主戰場,不必再雲裡霧裡打空包彈。
國民黨不能怪民進黨立委拿著傳聞告發,因為所有的笑話都是國民黨自己鬧的,做為告發人,陳亭妃繼續舉行記者會,痛罵特偵組為朱立倫清理戰場,她忘了,立法院長王金平還幫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清理戰場哩,特偵組或法院到底是誰家開的,不是民進黨或陳亭妃說了算,檢察官聽了心裡是否舒服,只能檢察官自己承擔。
法務部長羅瑩雪在立法院備詢,說了最重要的一句話:「傳聞不是證據,臆測與想像不能當作犯罪事實。」在這一個月時間中,特偵組傳喚包括媒體在內的相關人等,勾勒出換柱圖像,幾個喧擾久矣的問題,檢察官不起訴書中的結論簡單歸納如下:
第一,換柱談話到底有沒有錄音檔和所謂的「A、B」兩位關鍵證人:
三次換柱會面,一次是朱立倫和洪秀柱兩人,兩次是朱立倫、洪秀柱和李四川三人,扣除兩位當事人,要找到「兩位證人」,除非見鬼。朱立倫和李四川是勸退方,常情常理大概不會笨到錄音,唯一的可能是當事人,不過,照洪秀柱競選期間最倚重的兩位智囊或幕僚喬正中與張亞中的說法,洪秀柱連手機都不大會用,哪來的偷錄音?
還有一個可能,是洪秀柱和朱立倫李四川談話後,氣不過回去與辦公室幕僚們的談話,被自己的幕僚錄音,洪辦若真有此等幕僚,洪秀柱不發飆才怪,但不論如何,即使有這個錄音,洪一人的氣憤之言,還是不能在法庭上構成「法律證據」。簡單講,就是沒有證據足堪證明所謂錄音檔的存在。
第二,由前交通部長葉匡時交付的三千萬支票到底是「(搓圓仔湯)前金」還是「(政治)獻金」?
這張由國民黨行管開出的永豐銀行中崙分票號 AI1349681 號面額新臺幣3,000 萬元之支票,最早被曝光是沒有抬頭的,而檢察官訊問洪秀柱的證詞也記載,洪秀柱說沒有抬頭且要她簽收領據,但因為她被提名人身份未定,故並未收下。就是這份詢問,讓檢察官二度傳喚朱立倫。
結果,這張支票的受款人明確記載「憑票支付105年總統副擬參選人洪秀柱政治獻金專戶」,這張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外,還有9月30日行管會財務室簽呈、載有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到支票請於15日內存入專戶說明文件、載有「茲收到中國民黨央選舉委員會補助洪秀柱同志參選 105 年總統選舉補助款新臺幣參仟萬元整」之空白領據、及黨務基金在9月30日支出傳票等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