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

2015-11-2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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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近來頻頻紫爆,每個人都該想想,當空污嚴重時,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圖為11月8日台中市區一片灰濛濛。(攝影‧賴建信)

中部近來頻頻紫爆,每個人都該想想,當空污嚴重時,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圖為11月8日台中市區一片灰濛濛。(攝影‧賴建信)

近日台灣上空的霾害受到極大關注,這本該如此,因為空污不只是環境問題,而是關乎生活及健康的重大民生問題。隨著氣象條件不同,空污影響的型態、地域、以及受影響的人也跟著瞬間改變。就因為空污具有這種跨域的特性,需要用跨域的態度去關懷及行動。提一個問題,一旦霾害來臨,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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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空污惡化應採取的緊急對策,環保署日前修正並預公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這個辦法主要的修正重點是,增加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氣品質標準。PM2.5是各種空氣污染物中對健康影響最大的,環保署在2012年5月才列管PM2.5 ,已經慢了一拍。而且遲至現在才將PM2.5加入緊急防制辦法中,又慢了好幾拍。而且這個辦法有諸多問題,這個等一下再來談。

這個辦法主要的規定是,將空污狀況分為「預警」、「初級」、「中級」、「緊急」,六種污染物對映這四個狀況各有啟動值,以PM2.5為例,這四級的啟動值如下:54、150、250、350。(算法是24小時平均值濃度,每立方公尺/微克)

改善空污,人人有責

一旦達到啟動值,有各式各樣的管制要領、以及對人民的行動建議。這個原意是,空氣污染源眾多,只要大家各盡其職減少製造空污的製程或行為,緊急的霾害就會降下來。但這個辦法一公布,卻演變成互推責任、互相指責,工業指不應只限制工廠排放,人民這邊則抱怨應限制工廠,而不是人民的行動自由。還有地方政府更可笑,跳出來指這個管制標準定得太嚴,都忘了改善區域污染是自己的責任。

大家都只看到別人應該做什麼,忘了自己也是空污的製造者。依環保署統計,PM2.5的貢獻源,工業約占30%、汽機車約占30%、境外污染約占40%。工業產生的PM2.5危害大,但燒稻草、為數眾多的汽機車、都會區的餐廳油煙,還有農曆初二、十六商家在門口拜拜大燒紙錢,對空污的影響也不遑多讓。

所以,當霾害來臨,如果每個企業、每個人都先想到自己可以做什麼去減少空污,空污自然而然就會減下來。工業也是一樣,當發生空污緊急狀況時,電廠改用低硫分的燃料,工廠暫停一些會製造大量空污的清洗作業,不是本該如此嗎?

訂辦法應有科學的依據

回頭來看環保署這個緊急防制辦法,最主要的問題是毫無科學依據可言。這也是台灣環保法規這麼多年來存在的問題,不論是定PM2.5目標、或PM2.5指標、或現在的緊急辦法,都是直接套用國外的標準,而沒有本土研究。如今將四種空污狀態的啟動值訂在54、150、250、35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科學依據是什麼?

各盡其份,共享一口好空氣

其中一個疑點,依目前的PM2.5指標,只要超過71微克,就屬於最嚴重的紫報,行動建議是「具有氣喘的人可能需要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這已經算是嚴重的。

而且以最近發生的空污狀況來看,台中以南多個測站,超過71微克的機會很高,但緊急防制辦法卻要等到150微克,才有強制且明確的管制措施。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150微克時對人體的影響是什麼,完全沒有一個科學數據佐證。

另外一點,目前國內的PM2.5要達到150微克的機率並不高,但現在的情況大家都已經無法接受,每次高鐵一開到台中,天空幾乎毫無例外就是灰濛濛一片,不時傳出路跑的民眾發生不適。如果將啟動值定在150微克,等於在此之前毫無空污減量的作為,如此一來,空污能如何改善?

這個辦法未來還要經公聽、並正式公告才生效,在此之前,環保署應重新檢討這些標準訂定的合理性,最終訂出一個合理、有效減少空污的辦法。當然最好平常就做好減少污染,不必啟動緊急辦法,但一旦遇到了,大家應各盡其份,畢竟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地方,一起努力,才能共享吸一口好空氣的權利。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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