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美毋寧死 英國判決50歲罹癌女子有權放棄治療離世

2015-12-03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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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王學院醫院一名病患決定不接受洗腎治療(KCH Facebook)

英國國王學院醫院一名病患決定不接受洗腎治療(KCH Facebook)

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保護法庭(England and Wales Court of Protection)11月30日做出一項判決,認定一名「為美貌、財富及男人」而活的50歲女子有權依照自己的人生價值觀,為避免「變老、變醜或變窮」而放棄洗腎治療,即使這是一個致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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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麥克唐諾(Justice MacDonald)解釋,這個決定可能被社會大多數人視為「不智」、「不合理」或甚至是「不道德的」。但她考量自己將老化、擁有較少財富的前景,而放棄生命的行為,並不足以證明她沒有做出決策的心智能力。

法官表示,這名女子有權依照自己的價值觀做出決定,不需符應社會對「正常決定」的期望。法庭無權干涉此案。

自殺未遂 拒絕洗腎保命

這名不具名的女性「C」,在2014年12月被診斷出乳癌。據她其中一名女兒表示,母親當時曾表示「事實上有些開心,因為這是不錯的時機。」依照醫療紀錄,C對化學療法的好處及風險討論沒有興趣,但向醫生表示她希望這不會影響到她的身材。她也拒絕服用會「導致發胖」的藥物。

在搭配凱歌(Veuve Clicquot)香檳服用過量止痛藥試圖自殺後,C並未喪生,但腎臟嚴重受損,需要洗腎。但她拒絕接受洗腎治療,為她治療的英國國王學院醫院(KCH)於是將此病例交與保護法庭,由法官裁定這名病人是否有足夠心智能力拒絕治療。

依照英國2005年《意思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除非有反證存在,所有成人應被視為具有足夠心智能力決定自己接受的醫學治療。病患有權拒絕治療,即使他們會因此喪生。

英國國王學院醫院一名病患決定不接受洗腎治療(KCH Facebook)
英國國王學院醫院一名病患決定不接受洗腎治療(KCH Facebook)

不想活得「毫無光采」

麥克唐諾法官在檢視過精神學家、醫生、及C的一名女兒的說詞後,在判決書中描述C是一名「毫不傳統」的女性。其生命歷程受衝動及自我中心的決策主導,且特別重視美貌及財富。她有過4段婚姻,數段感情關係,在丈夫與情人身上揮霍金錢,除非經濟產生困難。

據其伴侶表示,C「不情願」扮演母親的角色,有時對3名女兒「十分冷漠」。在其中一名女兒懷孕時,她因此不快,認為這讓她「感覺變老」。但3名女兒都很愛她。

C的一名女兒對法官表示,母親的生活在各個可見的面向上都相當光鮮亮麗,「她說過,對她來說最重要的事,就是她亮麗的生活型態。她總是說,她不想要活得毫無光采(sparkles),而她覺得自己的光采已經消逝了。」

近年來,C的財富有所縮水,她表示自己「不想變窮、不想住在社會福利住宅裡」。

醫療團隊仍可提供服務

C的女兒表示,母親過世對家人將是一大打擊,「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很糟的判決,我們並不喜歡這個判決。但我們知道她會了解的。」

麥克唐諾法官表示,這個判決認定病患具有決定自己要不要洗腎的能力,但不代表醫生不能持續說服她接受治療。這個判決只在法律上表明C有拒絕治療的權利,而不否定醫療團隊履行醫者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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