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參選人的公共住宅支票開得漂亮,但公宅房屋從哪來?不論透過新建、容積獎勵或民間空屋釋出的方式取得公宅空屋,都包含制度、甚至法律層次的艱難結構改革,這將是新任政府首先得面對的難題,也是無可迴避的責任。
根據蔡英文的政見,8年20萬戶公宅,其中將有60-70%(12-14萬戶)採新建,20-30%(4-6萬戶)給予都市更新大樓容積獎勵為之,其餘的10-20%(2-4萬戶)透過全台約84萬戶民間空屋的部分釋出做為公宅。朱立倫則規劃4年內釋出房價偏高區民間空屋10萬戶、7年蓋出3.4萬戶。然而,兩位候選人的房屋取得方式都有相當大的挑戰與門檻,若無法一一突破,理想終歸只能是理想。
【屋源1】容積獎勵:修法困難 建商未必捧場
蔡英文希望透過都市更新推動的容積獎勵,將容積獎勵作為公宅使用,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則表示,容積獎勵可以透過很多手段取得,建商未必都會透過蓋公宅的方式。
細觀《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第8條、第11條,當中提到,在都更時,對於都市環境品質、無障礙環境、都市景觀、都市防災、都市生態具有正面貢獻,或智慧型建築設計、綠建築、拆除舊違建等條件,都可以獲得容積獎勵,顯然,依現有法規,建商可以選擇更有利於房價的方式取得容積獎勵,蔡英文有意以「公宅」容積獎勵優先,且強制為之,便需要修法。
法規的增列,有賴新國會三讀通過,但高源不動產聯合事務所估價師陳碧源分析,「困難度很大」。他表示,容積獎勵的樓地板做公共住宅,會造成大樓內房屋混合使用,但目前單純一般住宅的房價較混合使用的房屋約高5-10%,因此建商很可能寧願不參與容積獎勵,以保有社區私隱性、無標籤化,來換取較高的房屋售價,甚至根本不願參與都市更新,使政府獎勵都更破局或延宕,屆時將導致政府推動「民間都市更新」與「興辦公宅」目標的衝突。
在修法方面,先不說本次選舉中聲勢看好的民進黨籍立委能否過半,陳碧源預估,建商勢必向立委施壓、遊說,希望「公宅」不要被列為容積獎勵的強制項目,妥協的結果,容積獎勵恐只被列為「非強制」項目,如此即失去政策的初衷。
對此,蔡英文團隊不諱言,「這涉及與建商間的對話,因為仍在選舉階段,現在還沒辦法對話,未來會考慮幾種模式與容積獎勵比例搭配的可能性」。顯見要落實容積獎勵當公宅仍有困難待克服。
永勝資產科技公司總經理徐銘達有多年房屋租售市場研究經驗,他認為,都更後的容積獎勵還涉及政府與民間的權利價值如何分配,難保不會惹出另一個爭議的美河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