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浦志強獲刑 歐盟要求立刻釋放

2015-12-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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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曾是1989年天安門學運的示威者。(BBC中文網)

浦志強曾是1989年天安門學運的示威者。(BBC中文網)

對於中國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歐盟對外事務部表示,這項判決違反言論自由與中國的國際人權義務,歐盟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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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遭到逮捕的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周二(2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浦志強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外有疑似便衣警察推搡驅趕記者和支持者。

對於這項判決,歐盟對外事務部以發言人名義發表聲明指出,這項判決與中國憲法對集會、言論與表達自由的保障不一致,也違反中國的國際人權義務。

這項判決同時損及中國對於網絡或離網的言論自由,也不應該禁止外國媒體與外交人員參與審判聆聽。

歐盟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同時恢復他的所有權利。

國際特赦研究員威廉·尼接受美聯社採訪說:「具有積極意義的是,浦志強很可能無需再在監獄過夜,然而審判並不能掩蓋對浦志強的嚴重不公。浦志強不是罪犯,對他的有罪判決實際上是限制這位中國最勇敢的人權旗手從事法律。」

美國國務院形容,判刑令人困擾,要求立即及無條件推翻。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要求中國當局恢復浦志強所有權利,容許他繼續從事律師工作。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表示,中國當局應該撤回對浦志強的一切指控並立即予以釋放。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浦志強的貼文沒有一點違法,當局對他的處置倒是真的於法不符」。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就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強有罪,兩罪並罰,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浦志強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審判。北京二中院星期二(12月22日)作出一審宣判。官方新華社稱浦志強服從判決不上訴。

宣判後,浦志強於下午離開被關押了1年7個月的北京第一看守所,前往一處指定地點,與妻子一起在該處監視居住,時間10天。

據浦志強的代表律師尚寶軍透露,浦志強將在10天時間內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美國與歐盟等西方政體認為浦志強只是行使其言論自由,紛紛要求中國無罪釋放浦志強,中國則多次強調外國「必須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一如14日庭審當天,北京二中院外星期二部署了大量警力,包括多名疑似便衣警員。BBC記者埃文斯及其採訪隊報導說,多名到法院外聲援浦志強的民眾被便衣人員拉走。

(撰稿/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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