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5.8元費率確定告吹!今(2)日為2018年躉購費率合約簽約最終日,4家離岸風電開發商上周雖緊急回覆彰化縣政府對籌設許可的意見、能源局今日立即轉送,但彰化縣政府仍指太晚收到、今日已來不及回覆,確定不會發出同意函;截至下午5點,台電也表示未收到任何一家開發商送件簽約。這也意味著未拿到籌設許可的業者已無緣每度5.8元的躉購費率,只能改期待今年的費率。
風場位於彰化外海的中鋼、玉山能源與北陸電力、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以及沃旭能源,12月陸續通過營建署《海管法》審查、取得漁業署有條件同意函,開始向能源局申請籌設許可,希望搶在今年結束前與台電簽約、取得每度5.8元的躉購費率。然而截至上周五,彰化縣政府仍對4家業者、6座風場提出7項意見,要求業者說明。
彰縣府態度強硬 要求釐清7項問題
連假期間4家業者緊急補件,2日早上一上班就再將回覆意見送到能源局、轉送至彰化縣政府。然而彰化縣政府態度強硬,要求廠商必須釐清漁業補償、供應鏈在地化、產學合作、社福、環境影響、海域土地補償金等7項問題。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代理處長劉玉平說,業者今日補件,但今天收到公文還需花時間審視,已來不及在今日回覆,意即能源局無法在今天下班前發出籌設許可。台電也表示,截至今日5點,並沒有與任何彰化外海風電業者簽購售電合約。
業者與台電簽購電合約「迫在眉睫」,彰化縣府此時提出應說明事項,遭質疑是技術性卡關。能源局長林全能稍早趕緊對外說明籌設許可發放的行政流程,指出彰化縣政府9月轉送業者的籌設計畫書給能源局,已表明有條件同意立場,後來11、12月6座風場陸續舉辦籌設現勘,能源局當場做成會議記錄,回覆後再由縣府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複審、確認。
林全能說,12月28日彰化縣政府統一回覆6座風場的複審意見,並沒有如過往慣例傳回複審意見表、也沒有勾選「無意見」,因此程序不算完備,仍需待彰化縣政府確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