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不放行 離岸風電4業者搶5.8元費率卡關

2018-12-28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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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彰化縣府不滿意風電開發商所提的回覆,至今仍未放行,導致4家業者無法取得籌設許可、也無法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

由於彰化縣府不滿意風電開發商所提的回覆,至今仍未放行,導致4家業者無法取得籌設許可、也無法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

離岸風電搶5.8元費率最後關頭,至今卻未有彰化風場達陣。據了解,由於彰化縣府遲遲不滿意開發商所提的回覆,至今仍未放行,導致4家業者無法取得籌設許可、也無法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而台電原訂今(28)日為適用今年躉購費率的購售電合約最後簽約日,今日則突然改口,指依《民法》相關規定,如在明年1月2日簽約、仍適用今年費率,業者也因此額外獲得5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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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日前大砍明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至每度5.1元,業者憂影響電費收入,因此力拚要取得今年的5.8元費率。日前漁業署、營建署分別發出有條件同意函、以及密集排審《海管法》會議,讓風場位於彰化外海的中鋼、玉山能源與北陸電力、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和沃旭,紛紛前進至籌設許可關卡。

20181109-風電供應媒合平台招商大會-cip代表致詞。(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離岸風電業者積極搶5.8元費率,但風場位於彰化外海的中鋼、玉山能源與北陸電力、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和沃旭,卻因縣府不放行而卡關。圖為CIP代表。(資料照,彰化縣政府提供)

然而,上周4家業者完成《海管法》審查後,原以為文件即已齊備、本周就可從能源局手中取得籌設許可,但至今卻仍全數卡關。據了解,原本已發出有條件同意函的彰化縣政府,在日前現勘過後,又提出意見要求業者具體回覆。業者雖然已趕緊補件,但縣府今日下午再次回函、認定業者回覆還是過於簡略,要求再補正。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電業籌設申請程序中,地方政府一向都會經現勘程序了解具體開發計畫,並提出意見,業者則需再回覆意見。他指出,目前已拿到籌設許可的雲林允能風場、以及苗栗海能風場,都有經歷類似程序。

傳業者直奔縣府盼放行 但未獲正面回應

拿不到籌設許可,業者也無法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眼看台電受理適用今年度躉購費率籌設申請的時間越來越近,日前傳出已有業者直赴彰化縣政府、希望縣長王惠美放行,卻未獲正面回應。

20181022-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立委王惠美發言。(甘岱民攝)
日前傳出有風電業者直赴彰化縣政府、希望縣長王惠美(見圖)放行,卻未獲正面回應。(資料照,甘岱民攝)

面對今年費率簽約截止時間逼近,不僅業者緊張,就連受理的台電也備戰,彰化區處甚至在昨天主動通知業者今日是受理合約的最後一天,現場會架設電子鐘及攝影機,「逾時皆不受理」。

台電改口 簽約期限延至明年1月2日

然而今日台電卻一改昨日「嚴密把關」態度,改口表示簽約期限可延至明年1月2日下午5點。台電指出,《民法》第122條規定,在一定期間內應意思表示或給付,當期間的最後一日遇到星期日、紀念日或休息日,就要以休息日的次一日取代。這意味著,原訂12月31日是今年費率適用的最後一日,但碰上休息日,因此順延至明年1月1日,但1日又因元旦放假,再順延至2日。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因獲再生能源業者提醒《民法》相關規定,因此今早台電內部討論後,決定調整相關截止日期。他也強調,簽約期限規則都是依照法規辦理,並且適用於所有再生能源種類,並非單為配合離岸風電業者所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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