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看網路上的文章常常覺得,網路世界真的變得越來越粗暴了,我對你的意見提出更正就叫「打臉」,我提出的意見你不同意,就說你「可以下去領500了」,再不就是從ptt、從維基百科隨便引兩句,到底是不是真的其實根本沒自己查證過,就拿來咄咄逼人。
網路與科技發達確實提供了大家便利的資訊取得,但卻也使得大家的正義越來越廉價了?
布丁三姐弟的故事我不清楚,也沒有打算要去研究,單純的買賣與退貨糾紛演變成網路躂伐,甚至差點鬧出人命,真是荒唐到讓人無法置信,好像電影《BBS鄉民的正義》再度真實上演。
但是,想一想:捐錢是希望他們能夠因此改善生活,還是希望他們要符合我們期待的悲慘?
蔡康永說:「我們做善事,是因為覺得這樣做才對,才符合我們對自己的期望,而不是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指導對方怎麼生活。付出,常常是因為我們想付出,而不是因為我們比較高級。」
我真的非常同意蔡康永先生的說法。窮苦的人就不能穿EDWIN?就不能去帶奶奶去五星級飯店吃buffet?
我想到在我不專業的社工服務生涯中的某個故事:我服務的案家中有一個家庭,單親媽媽在菜市場賣菜獨力扶養兩個優秀的孩子,孩子很爭氣功課好又有體育強項大學聯考(還是推甄?我不太確定)進入國立大學,媽媽為了鼓勵他,特地花了得賣好幾天菜的收入買一雙NIKE的球鞋給他當獎勵,結果在地區獎助學金初審時,地區的某位評審員就說…不要給他,因為他有錢買名牌球鞋,眼看這個學生就要因為一雙鞋領不到獎助學金了,幸好家訪員挺身而出:「為什麼被捐贈的人就一定要衣衫襤褸、家中就一定得破破舊舊?我們去幫助人是希望他們能夠因此改善生活,還是希望他們要符合我們期待的悲慘?」
是啊,為什麼中低收入戶的孩子就一定不能穿有牌子的服飾?為什麼中低收入戶的家庭就不能偶爾奢侈全家上個餐館?我不知道三姐弟到底有沒有說謊、也不是要為他們背書。但是,拿這樣的事情當做衡量標準,這樣的社會及媒體真的是病態。
捐錢,不代表你比較優越!接受捐贈的人,也不代表就沒有使用好東西的權利!很多事真的不要再秒懂了,每個人的人生故事,不是你我用短短的幾行文字就能理解的!
*作者為愛讀歷史的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