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原住民可申請保留地所有權,土審會有能力審查嗎?原民會修法增加部落代表

2019-01-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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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土審會委員專業性,原民會日前修正《土審會設置要點》,將落實部落自治精神,以「部落」為單位推舉土審會委員,由鄉長遴選。示意圖。(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為了強化土審會委員專業性,原民會日前修正《土審會設置要點》,將落實部落自治精神,以「部落」為單位推舉土審會委員,由鄉長遴選。示意圖。(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亞泥礦權展延引發太魯閣族人高度不滿,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召集的「亞泥礦區取得」真相調查小組,預計今年9月完成調查報告,連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法,取消原住民取得原保地之「5年等待期」規定,原住民鄉鎮公所未來幾年,將面臨5萬件原保地所有權的申請與調查案。由於外界不斷批評,各鄉鎮公所負責調查原住民土地的「土審會」委員,多半係「鄉長人馬」,為了強化土審會委員專業性,原住民族委員會日前修正《土審會設置要點》,將落實部落自治精神,以「部落」為單位推舉土審會委員,由鄉長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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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正案,由於《山保條例》係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重要法源,為呼應原住民轉型正義訴求,立法院將原住民取得原保地的「5年等待期」規定取消,根據原民會統計,目前原住民取得地上權、耕種權等他項權益之人數,大約有2萬人以上,如果是尚未辦理設定但已有使用者,「粗估大約有3萬人」,換言之,《山保條例》通過後,將有5萬名原住民可以循法律程序申請原保地所有權。

不過,原保地所有權的調查工作,目前係交由各鄉鎮區公所之「原保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簡稱土審會)負責,先前亞泥案,秀林鄉公所土審會已經被原權團體批評為「萬惡根源」,未來各原住民鄉鎮面對5萬件土地權返還申請,是否有能力進行調查,頗令外界質疑。

2017-09-21-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與花蓮當地太魯閣族北上立院召開記者會,抗議針對亞泥礦權展延的訴願遭到駁回。(方炳超攝)
先前亞泥案,秀林鄉公所土審會已經被原權團體批評為「萬惡根源」,未來各原住民鄉鎮面對5萬件土地權返還申請,是否有能力進行調查,頗令外界質疑。(資料照,方炳超攝)

土審會挨批「鄉長人馬」 原民會修法改由部落推舉

原民會官員表示,原保地之所有權的調查,係交由各鄉鎮土審會負責,縣市政府依據土審會之調查報告進行行政處分,對於各縣市政府所做原保地土地權之行政處分,民眾若有異議,雖然可以向原民會提起行政救濟,但有鑒於未來「5年等待期」條款取消後,將有大量原保地土地權的申請案件,原民會因此決議修正《土審會設置要點》,希望各鄉鎮公所之土審會委員,能夠盡快補足人力。

官員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土審會之審查委員推舉,改由村(里)或部落推舉。目前全國的原住民部落有超過700個,但原住民村里僅55個,如果僅以村里為單位推舉土審會委員,很多部落將無法推舉,為了讓每個部落都會有代表性,未來每個部落將可推舉2名公正人士或熟諳法令之熱心公益人士,出任土審會委員,一個原住民鄉鎮如果有10個部落,就可推舉之20名候選人,再由鄉長依據當地原保地申請案件之多寡,遴選出8-12名委員。

原住民族(總統府提供)
未來每個部落將可推舉2名公正人士或熟諳法令之熱心公益人士,出任土審會委員。示意圖。(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對於外界批評,土審會委員專業性不足,淪為「鄉長人馬」,委員年齡偏低,不足以調查年代久遠之原保地所有權爭議,原民會官員強調,「土審會委員,是原住民鄉鎮公所行政處分的左右手」,絕大多數土審會委員,在當地都具備一定名望,或者是原住民部落重要家族代表,鄉公所在遴選過程,也會考慮到委員與土地的連結,包括歷史淵源,哪些土地是哪些家族在使用等等,因此,委員多半都有一定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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