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在元旦談話中提到,政府稅收超出預期要讓民眾分享,外界以「還稅於民」形容。不過,這個「還稅於民」,由理論到實務幾乎全盤皆錯,接下去就看財政部能如何接招「為總統圓夢」了。
小英在元旦談話中說,除了加薪和減稅外,今年更要進一步減輕民眾負擔,過去2年經濟有成長,國家的稅收也都超出預期,她已請行政院盡快提出具體方案,讓收入較少的民眾,能夠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的紅利,這就像公司有盈餘,就應該優先給員工分享,一個國家也應該如此。而全力衝刺民生,更妥善照顧年輕人和經濟弱勢者,這是2019年政府施政的工作重點之一。
小英口中所謂的「稅收超出預期」,其實就是一般所謂的稅收「超徵」,這個名詞非常容易讓人望文生義而產生誤解。「超徵」不是指超出「應該徵收」的稅而無謂的增稅,如果是這樣,當然要退稅,因為政府多徵收了不該徵的稅,等於A了那些納稅人。這時無論政府是否處於赤字預算、債務餘額還有多種,這種「超徵」是沒得商量、一定要全部退稅「還稅於民」。
但台灣所謂的「超徵」,是指最後收到的稅超過原先財政部編列總預算時的估計,這種誤差每年都一定會有;例如財政部要編列證交稅收金額,只能根據過去數據、加上預測來年股市冷或熱情況調整後,概估一個成交額抓一個概數,企業營所稅、綜所稅、遺贈稅等全部都是根據過去數據、加上一個估計成長率得到的稅收數字─財政部很難準確預測隔年經濟成長率(與稅收相關度最高的因素)、更絕無可能有水晶球能預測隔年是否有富豪過世,讓財政部發筆橫財、徵得更多遺產稅。
因此所謂去年稅收「超徵」的真實意義,其實就是徵得的稅收比財政部原先預估值高罷了,並不代表有「財政盈餘」,這時還要再去看總預算的歲出與歲入。以去年而言,財政部說超徵稅收約300億元,但拿107年總預算看,歲入編列1兆9192億元,歲出1兆9669億元,短差477億元。這代表的是把「超徵」的300億元灌進去後,去年還是赤字預算。
這樣來看,去年預算還是舉債來平衡的赤字預算,白話文講是仍處於入不敷出;以總統舉公司的例子比喻,這個公司不是有盈餘,頂多是虧損比預期少罷了。政府還有「還稅於民」的理由與本錢嗎?
更進一步看政府整體財政情況,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還有5.3兆,過去多年來其實幾乎每年都是所謂稅收「超徵」,但同時每年也都是赤字預算。因此過去4年稅收較預算數多3652億元(即所謂超徵金額),效益是讓這4年舉債減少4千多億元。
如果去年超徵300億元構成「還稅於民」的條件,那過去曾有超徵上千億元的時候,豈不更該還稅於民?但當時政府選擇是減債、健全財政,較之小英道理不大又有「政策賄選」的還稅於民,應該是值得肯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