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190幾個國家中,有106個已廢除死刑。根據大赦國際的調查,中國雖將其視為國家機密,但在2017年應有上千起死刑處決,比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總和都來得高。除去中國,世界上死刑執行的比例持續下降。
翻開世界死刑地圖,法律上仍維持死刑的國家有86個,其中有50個國家至少10年未執行死刑。仍在執行死刑的36個國家和地區多數是開发中的專制政體。少數民主自由與強調人權保障卻仍有死刑的美國、日本和台灣常被拿出來討論,為何在廢除死刑議題上仍長路漫漫。
台灣:精障者判死爭議不斷
根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2018年的死刑判決報告,自2012年至2018年死刑定讞案件有7件,其中4件當事人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說:「像林予如、彭建源、陳昱安,這3個人甚至被精神科醫師在鑑定報告具體地講說他們的智商有的是低於60,有的在犯罪之前就有在看精神科門診。如果是按照人權公約,是盡可能要對他們在使用死刑上有限制,可是我們的法院還是判死。」
林慈偉提到了台灣2009年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台灣的《兩公約施行法》。他指出,許多台灣的法官對於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的脈絡不熟悉,造成司法體系無法與時俱進。他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8年10月31日通過的一般性意見為例指出,雖然意見中要求法院必須考量被告的情狀和減刑事由,也提到精障判死和正當法律程序的問題,但是現實中要使用卻受到層層阻礙。
檢察官沒看過聯合國兩公約
他說:「我去聽某一個庭,被告律師拿出這個意見。當庭檢察官就對著律師說:『那是什麼東西,沒看過,是真的嗎?』居然我們國家的司法官在質疑一份最新出爐的聯合國文件.....台灣是法治國家,它就是有法律的拘束力,應該依法審判。」
此外,在台灣主流民意仍支持死刑的情況下,媒體在報導時常將「兩公約」和「精障」與「逃死」或「免死」等詞連結在一起,煽動民眾情緒。林慈偉強調,兩公約包括許多其他人權保障,對未成年者、懷胎婦女也都有不得判處死刑的規定。他認為問題還是回到基本生命權的保障。
綜觀台灣法院在7個死刑案件的判決,相當大的篇幅還是在犯罪手法的重述和道德倫理的評判,對於被告的生活狀況和犯罪的動機與目的少有著墨。林慈偉提到,台灣法院應該詳細表明量刑標准,而不是把非法律要件的「教化可能性」做為結論。他也鼓勵民眾不要只透過媒體了解案件,而是實際進入法庭監督審判,了解判決的討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