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行政院「內閣踹共」請環保署長魏國彥談「城市採礦」,他說的主要是回收廢家電手機、光電零組件及下腳料等電子廢棄物,可提煉貴金屬,還打算跟國際接軌進口廢五金到國內處理。他說這是垃圾變黃金,聽起來好像不錯。
但他沒說的是,廢五金提煉重金屬的比例約千分之一到萬分之一,以最高效率來說,1千噸廢五金可提煉1噸重金屬,那其他999噸提煉過後不要的廢五金要送到哪裏?
其實這個「城市採礦」並不是新政策,兩年前環保署前署長沈世宏就曾提出修訂「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將廢電線電纜、電鍍金屬塑膠、廢印刷電路板等12大項原本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廢五金,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
有害變一般的差別是,依法就可以進口廢五金到國內處理。現在魏國彥所說的城市採礦,不論說法、內容都差不多,看起來用意就是要開放廢五金進口。
龐大的五金廢料汙染該如何處理?
然而所謂廢五金不只是手機、廢電腦家電這種東西,還包括廢電線電纜、電鍍金屬廢塑膠、廢光電零組件下腳料、含金屬的印刷電路板廢料及粉屑…。
台灣不是沒有從廢五金處理得到過教訓,1970年代初期在二仁溪下游灣里地區,長達20年露天燃燒廢五金造成二仁溪及空氣汙染。一位住在灣裡的女士,前年在環保署的公聽會中提到,小時候住在二仁溪旁,睡覺一定要關門窗以減緩臭味。
汙染一發不可收拾,事後環保署協調將廢五金處理廠移到高雄大發工業區集中管理,但還是弊端連連,業者將提煉後不要的廢棄物推置不處理,或夾帶、偷運、亂倒。為了根絕後患,就將廢五金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禁止輸入。隨後廠商因料源不足不斷要求開放,直到2006年只剩下14項還列有害事業廢棄物。聽到環保署又打算開放廢五金進口,不只環保團體,連環保署內許多官員都嚇一跳。
處理電子廢棄物的危害,一如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說的,這不是合法非法的問題,而是電子廢棄物含有汞、六價鉻、鎘、鉛等有毒物質。處理過程會產生廢酸、廢水、廢污泥,沒有回收價值的則拿去掩埋或焚化、甚至亂倒,對環境造成嚴重負擔。
或許環保署會說,不能以過去之非否定一切,且強調現在我國廢電子電器回收管道做的非常好,也透過嚴格執法確保廢棄物不會被亂丟。
這個只說了一半,因為環保署公告回收的廢電子電器物只有30多種,且都是民眾排出的電器;但廢五金卻有上百種,而且來源都是工廠,根本是兩回事。至於嚴格執法就更有問題了,現在環保署連要求業者提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都難以落實,要如何相信網路申報可有效控管廢棄物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