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城市採礦還是汙染之島

2016-01-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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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廢五金應先做「剩餘廢棄物處理環境評估」

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早就出現問題。依現行規定,只要製程中產生的副產品,認定還有再利用價值的,可依經濟部工業局所定相關法規登記為產品、或申請再利用。但這卻幫廢棄物開了一個大門,業者把原本要丟掉的東西登記為產品,就可以擺脫廢清法規範非法棄置。例如爐碴,有業者將「產品」賣給業者每噸5元,卻補貼每噸2百多元處理費,這不是在處理廢棄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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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廢五金如果再跟其他政策連結,想起來就很可怕,經濟部一再開放農地上的非法工廠合法化,環保署去年還提出修訂「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要放寬工業區的重金屬管制標準。農委會調查台灣地區耕種中的農地約58萬公頃,其中1萬5千公頃已達到污染或危害等級,以彰化地區最嚴重。這些農地再經過細部調查後,超過管制標準需整治的面積將相當龐大,未來整治經費將難以負擔。

所以,如果環保署要開放廢五金進口處理,首先要先告訴大家幾件事:一、國家需要多少稀有物資、一噸廢五金可提煉多少稀有物資、有多少產值、需要進口多少廢五金。二、國內的廢棄物都處理不了,廠商也抱怨連連,未來如果再進口電子廢棄物,打算如何處理,是否應該先做一個「剩餘廢棄物處理環境評估」?三、最重要的是要說明,這個政策跟傳說中的貨貿開放廢五金進口有沒有關係呢?

環境污染要防範於事前,而不是前頭都不把關,縱容非法棄置,然後再把空氣、水質、土壤的污染留到末端來處理,不但成本高、問題是根本處理不了。為了極少量的貴金屬,讓台灣變成國際電子廢棄物之島,又是孰輕孰重?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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