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促統」更加明確積極
2019年元旦以來,蔡英文總統與習近平國家主席分別在元旦文告以及《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針對兩岸關係發表重要談話。蔡的元旦文告針對兩岸關係提出「四個必須」和「三個防護網」。這些論點當然是任何政府履行正常職能所必須,但對於民眾期盼的兩岸關係緩和與開展,並無實質上的助益,反而更像是九合一敗選之後對黨內與支持者的宣示,自己才具有國防外交和兩岸最高的決定權和政治權威,目前也確實鞏固了她的黨政領導威信。
反觀習的講話,卻顯示陸方更加強調國家統一的目標,雖然沒有提出時間表,但卻是一次要求具體擘劃、切實推動、實現統一的明白宣言。習的講話由「民族情感」、「民族利益」、「民族復興」三個主軸來貫穿,把兩岸統一當成民族偉大復興必須達成的條件。而且這個總意志、總目標,已經將國家統一、中共執政的正當性,甚至領導人的歷史評價都明確地連結在一起。
「九二共識」不是「一國兩制」
習的講話應該要獲得中華民國政府的鄭重回應。但蔡總統在第一時間,就將習談話的「九二共識」等同於「一國兩制」。台灣多數民意目前確實對「一國兩制」有高度疑慮,這就便於合理化蔡政府繼續斷然拒絕「九二共識」的立場。習的講話確實把「九二共識」直接與「謀求國家統一」連接,但「一國兩制」卻是另在講話中不同的段落,語意上與邏輯上,完全不能把「九二共識」等於「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固然是中共謀求兩岸統一的「基本方案」,也是從1997年香港回歸、中共十五大報告以來,一直相同的主張,但從來就不是「九二共識」的內容。蔡總統做此曲解最大的理由還在於為了遂行其政黨的台獨與「抗中、反中」的理念,所以藉國人質疑「一國兩制」來混淆和否定「九二共識」。
恪守中華民國憲法,依照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與架構來處理兩岸關係,是台灣為保障台海和平、與大陸進行平等而有尊嚴的對話和協商唯一有底氣的立場,也是所有依憲宣誓履行職責的台灣政府各級政務官員的職責。在職官員在恪守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則下,必然不得推動台獨,也能夠秉持憲法的精神堅定表達「九二共識」的意旨。
依照憲法精神推進兩岸對話交流 不需操之於人
「九二共識」當然不是1992年白紙黑字出現的文字,就像「貞觀之治」當然不是唐太宗時代發明的名詞。但是這並不妨礙明白發生的「歷史事實」,由後人用特定概念來簡明表達。
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基於憲法及當時的《國家統一綱領》,授權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進行協商,雙方函電達成了應相互尊重的共同認識,即我方依1992年8月1日李前總統登輝主持之國統會及其決議之「一個中國的涵義」為基礎,建議表述內容為:「……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1992年11月3日大陸海協會來電,11月6日又正式來函均表示,對於海基會提出「以口頭方式各自表達」表示充分尊重並接受。對於政府與海基會而言,兩岸堅持「一個中國」,但涵義有不同的認知,雙方可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當時雙方接受這一求同存異的歷史事實,是不容否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