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子當中,有一案的誣告者林致用,先前在228事件,也曾指控過大東信託創辦人陳炘。
要錢不成轉誣告 林致用反以「貪污殺人未遂」遭判15年
不過,高霖比起台籍的陳炘幸運,1949年時任台北市警局科長的林致用,以台北市警局局長劉堅烈裝修房屋為由,向時任台影董事長的高霖索款2億元未遂,轉而誣告高霖為匪諜,高霖當時遭監禁1年後查無具體事證或是,誣告的林致用,最後則遭法院以「藉勢藉端勒索」貪污殺人未遂,判刑15年。
儘管這一起匪諜誣告案,並沒有讓高霖丟掉性命,但高監禁期間,個人位在中山北路二段的財產,卻遭到監察院占用。
謄本登記錯誤刻意為之?高華生質疑政府強占還掩蓋證據
高華生拿出了「台灣省公有耕地租賃契約」,強調父親在光復後,因為介入農民陳永跟與陳萬得承租農地的調解,最後兩名農民將租賃權讓渡給高霖,高霖取得租賃契約後,就在這300坪的農地上蓋了房子。
「當初我父親在調解過程買下租賃權後,在該地蓋房子,民國38年3月完工時,遭到林致用誣告,父親被抓去關以後,房子就被政府占走,撥給監察院使用,父親隔年被釋回後,房子也要不回來,後來監察院搬到中山南路現址,房子撥給糧食局肥料運輸處使用。」
高華生強調,除了「台灣省公有耕地租賃契約」,其他事證包括建築師與隔壁鄰居,都可證明該地建物,原先為高家所擁有,「但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在土地移轉過程造假,把房子的門牌號,從原本編定的中山北路二段130、132與128巷1號,改以中山北路二段137巷12弄6號登記。」
「這個房子明明正對中山北路,地政機關的謄本卻錯誤編定為中子山北路巷弄內!」高華生質疑,謄本錯誤登記,目的就是要遮掩這個房子的由來。
高華生表示,當時父親是因為遭控匪諜遭到羈押,最後雖然因為匪諜罪名不成立被釋出,但是因為《懲治叛亂條例》遭到不當羈押是事實,房子遭到侵占,也是事實。而高霖被侵占了的財產,同時還包括衡陽路台灣電影戲劇公司的原址。
高華生控衡陽路遭不當移轉 同一地址卻登記3家公司
高霖在1954年參選台北市議員,當時台灣電影戲劇公司名下的日產戲院,都已交給黨營事業中影公司,但台灣電影戲劇公司名下,仍然擁有衡陽路30號之1的不動產。
高華生強調,台灣電影戲劇公司,是一家是在台北地方法院法人登記處,所登記之「台日人財產」,國家檔案局1945年「日產清算委員會」裡面,也有明文登載這一家公司之財產明細,然而,衡陽路30號之1日後在地政機關,卻遭到不當移轉。
「目前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上,以台灣電影戲劇公司為名註冊登記的有2家,登記時間分別為1956年與1962年」,高華生強調,台灣電影戲劇公司早在1945年就已在台北地方法院,名列為台日人財產,但民國45年有人向台北市政府重複設立台灣電影戲劇公司,民國50年又有一家同名公司,向台灣省政府建設廳註冊登記,衡陽路同一個住址有重複登記了3家公司,「就像房屋使用人,取了一個跟房東同樣的名字,拿到房東財產一樣。」
高華生表示,他父親擁有的衡陽路不動產,在1955年被控運毒罪後,房子的所有權也移轉到他人成立的台灣電影戲劇公司名下。
戒嚴時期遭控匪諜無罪釋放 政府占了房子也只能噤聲
「台影公司是趁我父親被搞好幾次匪諜案,變造台影不動產之地籍謄本,然而,戒嚴時期一旦遭控匪諜,最後即便無罪釋放,看到房子被政府給占了,也不敢吭一聲」,高華生說。
高華生表示,從他父親多次遭控匪諜的經驗,一旦遭控匪諜,軍警就會到家裡去搜索,很多文件帶走後都不歸還,土地權狀等證據就很難拿回,「我父親很多東西是被這樣收走」,但是,他可以從國史館調閱資料,證明他父親是台影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