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追殺管中閔,英派監委進行了破壞法治的三個變身。
一變身:「太上立法院」。要限制人民權利必須有法律明文,英派監委創設法律所無的「偶為、薄利、具名」的三條件,他們以為立法院被廢了嗎?
二變身:「太上司法院」。司法院的函示早在民國32年就説:「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本條第一項所謂經營商業。」這個函示,一直到今天都被主管機關反覆採納。
三變身:「太上考試院」。公務人員有無兼職,主管機關是考試院銓敘部,當有監委質疑,判定寫社論算不算兼職,應詢問銓敍部的意見,陳師孟卻説不用。
以民進黨在野時最喜歡喊廢除監察院,一執政,監察院如狼似虎可威風了。我建議,既然陳師孟這麼威,可以一院踩三院,乾脆把「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都廢了,只留監察院,一切陳師孟説了算,也幫忙精簡政府人事。
事實上,文人從政寫文章是傳統,夏珍昨日文章即指出:「梁啓超,聲言『一輩子不離開報館』,不論他任職財政總長、教育總長、司法總長,『社論』從不間斷,打麻將都不忘口述社論,袁世凱有一半是被他駡倒的;台大前校長傅斯年任職中研院總幹事和參政會期間,數度為文痛駡孔宋家族;晚近還有極有名的王作榮,從美援會、農復會寫到考選部長(李登輝時期),與財經學者蔣碩傑大打筆仗,都是『社論』也都支領稿費。即使三次政黨輪替,國立大學教授兼筆寫社論者所在多有,政務官寫社論者,管中閔絕非特例,他們都有稿酬。」
最後,這群英派監委,一直沒搞懂,社論代表的是報社立場,不代表個人,本來就是匿名的。我也常受邀寫社論,但寫的並不是「自己的文章」,只是幫邀稿的媒體「打底稿」,最後定稿的是報社的總主筆或主筆,我寫的社論「底稿」和最後刊出來未必完全相同,有時甚至天差地遠,但很抱歉,報社還是得付受邀者稿費。
所以,那不是「匿名投稿」,最後的文章也不代表「撰寫人的立場」,那就是「報社的立場」。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這群監委真的是「沒知識」到了極點。當然,更有可能的是,不是他們「沒知識」,而是被骯髒的政治算計搞得「沒衛生」,他們才不在乎管中閔寫稿違法不違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就是要搞管中閔,你奈我何?
搞了半天,英派監委才是「太上東廠」,看來「1124滅東廠」並沒有讓綠營得教訓。難道真要把人民逼上唯一的條路,2020「徹底」滅東廠嗎?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台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