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這些意見都沒有錯。但媒體的聚焦也凸顯出國家對現行槍枝法律的立法不周全,密集報導考哈約基,促使了芬蘭政府減少核發手槍執照,同時提高擁有槍枝的年齡門檻,這些都是媒體促成的。
因此,當新聞記者蜂擁到這處遭槍火蹂躪的安靜小鎮時,他們應該告訴自己,到那裡報導恐怖事件只為了一個理由,就是努力讓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不是為了挑起人民情緒,而是告誡世人。
那天晚上,我們在校門外排隊時想到類似事件引起的不同反應,一長串白色轉播車停在滿滿的蠟燭和驚魂未定的當地人面前,接著倫敦方面連線進來,我們上線。
1966年,25歲的前海軍陸戰隊查爾斯.惠特曼(Charles Whitman),攜帶3把步槍、3支手槍和1把槍管鋸短的霰彈槍,爬上德州大學的校塔頂端,距幾小時後他被射殺時共開槍射擊48人,其中16人死亡,也將「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兇手」這個獨特的現代怪物介紹給世人。
當然,校園和辦公室屠殺的恐怖災難不是美國特有的悲劇,死傷最慘重的大規模槍擊事件,要屬2011年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在挪威犯下的案子,69人在瘋狂掃射中喪命,另外8人在炸彈爆炸中死亡。在此之前,全世界最慘重的攻擊發生在1982年南韓農村,性格孤僻的警察禹範坤(Woo Bum-kon),因為同居女友在他午睡時拍打停在他胸口的蒼蠅而將他吵醒,一怒之下殺死56人。
撇開全球各地的殺戮不談,美國發生的事件依舊是媒體最關注的焦點,美聯社列出全世界前20大「死亡最慘重的大規模槍擊事件」,其中11起發生在美國,據統計從2006年以來,美國發生過兩百多起類似案件。如果把大規模槍擊事件定義為至少4人受傷而非死亡, 那麼2013年美國就有365起類似事件,等於是每天發生一起大規模的非致死槍擊案,而且情況似乎愈來愈嚴重,聯邦調查局(FBI)表示,致死的大規模槍擊事件,從2000至2008年間,每隔一個月1件(大約一年5件),增加到2009至2012年的每個月超過一件(一年近16件),10幾件美國最慘重的槍擊事件中,半數是從2007年起發生的。
媒體除了把焦點放在死亡人數和殺戮的頻率,也在那些揮舞槍枝的人身上,人們問:「是什麼樣的人會做出這種事?」很難給出絕對的答案。美國情報機構觀察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兇手後表示,校園槍手並沒有單一的「性格檔案」,槍手間有諸多差異。儘管如此,一般認為他們皆存在某種傾向,2001年的研究觀察了美國41位大規模槍擊事件的青少年殺手,發現34%是他人眼中的獨行俠,44%對武器很感興趣,71%曾遭到霸凌。
此外,兇手幾乎一律為男性,女性只有少數幾位,其中一位是前郵局員工珍妮佛.聖馬可(Jennifer San Marco),她在加州一處郵件處理場殺死五人,又殺死一位以前的鄰居後才舉槍自盡。至於為何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地方幾乎清一色為男性的原因不明,有些人認為男性在遭遇人生不如意事時會採取較為極端的做法,有些人則認為他們的暴行,凸顯男女體內睪固酮含量與心智發展發的差異,可惜這些理由都似是而非,除了禁止所有男性取得槍枝外,幾乎無助於我們想出如何讓類似殺人事件不再發生。
*本文選自時報出版 《血色的旅途:權力、財富、血腥與兵工業,一場槍枝的生命旅程》,作者伊恩‧歐佛頓(Iain Overton)在倫敦的慈善機構「對武裝暴力採取行動」(Action on Armed Violence)擔任主席,並於劍橋大學擔任客座講師,為調查記者兼戰地記者、新聞報導局成立者及編輯;其報導曾榮獲皮博迪獎(Peabody Award),兩度獲得國際特赦組織獎(Amnesty Award)以及一座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蘇格蘭獎(BAFTA Scot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