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20年僅需600億?學者憂金額低估、恆春斷層風險

2019-01-2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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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評估屏東核三廠延役20年,僅需580億元。(資料照,取自台電官網)

台電評估屏東核三廠延役20年,僅需580億元。(資料照,取自台電官網)

經濟部月底要公布新版能源政策,屆時是否將核三納入,成為焦點。繼日前台電評估核三延役需350億後,近期台電高層進一步精算延役費用,指含後端處理等經費,將需近600億元。學者認為,核三門口底下就有斷層帶,核安風險相當高;且日本電廠延役和安全強化費用,皆高於台電預估,核三延役代價有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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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電業法》中有關核電使用期限條文確定廢除,另外加上火力發電年減1%也過公投門檻,讓目前現有3部核電機組是否延役成焦點。部分人士認為,除卻使用執照確定到期的核一外,核二、三都有延役空間,僅需修改相關規定即可;也有人認為以現狀來看,核三2024年才開始除役,仍來得及在除役前5至15年提出延役申請,有最大空間。

核三廠大門下有恆春斷層

核三要再運轉20年,潛在天然災害風險如何預防,將是一大關鍵。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曾投書媒體指出,斷層會引發地震及海嘯,容易導致重大核安事故;而核三廠大門下有過去千年曾有活動證據的恆春斷層通過,且長度長達55公里,讓核三的營運風險大為增加。

斷層風險之外,延役將衍生新的支出。台電高層指出,核三若要延役20年,需再花費200億進行機組更新、以及福島後核安加強措施。另外,為因應核電廠延役20年所產生的核廢料及乾貯設施,台電也預估後端處理費用將增加380億,總計延役20年將需要580億元。但他也補充,實際延役費用仍視最終實際延役年限而定,「管制單位不一定核准20年」。

原能會視察核三廠。(資料照/原能會官網)
學者憂心,核三廠大門下有恆春斷層通過,讓營運風險大為增加。圖為原能會官員之前視察核三廠。(資料照,取自原能會官網)

延役只600億?日花費遠超此數字

台電估核三延役要580億,外界則認為恐怕不只這麼多。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表示,前年日本美濱核電廠光是3號機延役,就花了450億新台幣;另外高濱核電廠1、2號機延役,也需花費622億新台幣進行安全強化工程,花費皆高於台電所評估的核三延役成本。

此外,趙家緯比較國際間在福島核災進行的核安升級計畫,日本平均每座核電機組就花了180億新台幣,比台電評估的50億多了2倍以上。趙家緯認為,雖然福島升級費用在國際間相對偏高,但台灣與日本同樣面對潛在地震危害,安全標準應比照日本水準。

核三評估延役 屏縣府反對

此外,在政府鬆口指核三延役可再評估後,核三所在地屏東縣政府立即表示反對。由於核三延役必須另建乾貯設施、將用過核燃料棒自燃料池移出,若屏東縣府反對,則核三將陷入與核一相同、無法啟用乾貯場的困境;而用過核燃料棒無法移出,機組也就無法繼續發電。

2019年1月4日_屏東縣長潘孟安。(翻攝潘孟安臉書)
政府鬆口核三延役可再評估,核三所在地屏東縣政府立即表示反對。圖為屏東縣長潘孟安。(資料照,翻攝潘孟安臉書)

核二錯過申請延役 須修法

至於已超過延役申請年限的核二,能否延役則更為撲朔迷離。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子法規定,核電廠要延役,需在原訂除役期前5年提出申請;預計2021年要除役的核二,目前已經錯過申請延役期限。但仍有人主張,只要原能會修子法,核二就有延役空間。

原能會官員表示,是否要調整相關審查規定,需先視經濟部盤點電力需求後才能決定。官員指出,當時子法訂延役需在除役前5年申請,是考量延役審查需一定時間,目前也沒有更改計畫。但他透露,若核二確定有延役需求,屆時可能途徑包括讓台電先提申請,機組到2021年除役年限時先停機,待審查完成、確定可延役後再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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