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鄭惠中一巴掌,足可掀掉中正紀念堂半壁飛簷

2019-01-2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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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鄭惠中(中)公然對文化部長鄭麗君甩巴掌後,在北市議員應曉薇(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方炳超攝)

藝人鄭惠中(中)公然對文化部長鄭麗君甩巴掌後,在北市議員應曉薇(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方炳超攝)

沒有這一巴掌,其實多數人大概已經不記得這位「資深藝人」鄭惠中(原名:鄭心儀),她在資深藝人春節餐會上,迅雷不及掩耳呼了親往致意並逐桌敬酒的文化部長鄭麗君,理由是:鄭麗君推動廢除中正紀念堂。只知道因個人好惡之價值而出手襲擊他人的鄭惠中,肯定不明白,她得意洋洋「突襲」成功,羞辱的其實是她自己,還有她護衛的威權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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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春節送暖和政治好惡是兩碼子事,是妄言「資深」

鄭惠中是「資深」藝人,所謂資深不在年紀大或入行久,還有對人情世故進退儀節的圓融與涵養,這個場合是春節關懷藝人的場合,為的是「送暖」,不是打架,身為文化部長,鄭麗君縱有個人政黨立場和政治理念,但她送的暖不因藝人政治立場或主張有別,她敬酒也不問藝人是藍是綠是統是獨,因為春節關懷和政治好惡是兩碼子事,這個道理鄭惠中不懂,豈不妄稱「資深」?

鄭惠中可以不同意鄭麗君處置中正紀念堂的想法或辦法,可以在餐會上不理不回敬鄭麗君,甚至豎個倒姆指以示抗議,就是不能出手呼巴掌,這叫「公然侮辱」或「傷害」。

一般人義憤填膺,或許難免動手動腳,鄭惠中却是「曾為義警」,別人不懂,她却不該不懂,她把義警訓練置諸腦後,是辱沒了義警,義警執勤在排難解紛維持秩序,容得了路見不平揮掌相向嗎?

曾為義警不懂心有不平不能揮掌相向,是辱沒義警

呼巴掌後的第一時間,她的反應是:「我本來想要賞她兩巴掌,想了好幾個月......難得她今天來,我一定要做這個動作,我只賞她一巴掌,已經太便宜她!因為她推動廢除中正紀念堂,前人種樹 、後人乘涼,她一點都不感恩。這種人,我這樣子打她,是剛好而已。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有跟我一樣的感覺,我要做的就是這樣而已。」這是人話嗎?第二時間在藝人市議員應曉薇陪同下,為她打人行為出面道歉,她的說法是:「我為衝動行為道歉,不為『反去蔣』道歉。」

鄭惠中以「反去蔣」為正義,社會上也有一群人以「去蔣」為轉型正義,照她的邏輯,支持去蔣者見了鄭惠中,豈不也該給她一巴掌?意見不同動輒以巴掌相向,台灣街頭巴掌來巴掌去,豈不倒退到「分類掌鬥」的蒙昧時期?老蔣在地下大概都會哭笑不得,這是「娛蔣」?還是「氣蔣」?她認為鄭麗君「去蔣」是撕裂人民感情,她打鄭麗君一巴掌,不但撕裂人民感情,還撕裂台灣得來不易、鞏固艱難的民主,民主第一要義:數人頭不是動拳頭。

「去蔣」總統都不能說了算,打鄭麗君出氣是愚蠢莽撞

「轉型正義」是鄭麗君的信念,却也是蔡政府的政策立場,「去蔣」只是化約後的一種簡單說法,但不論如何因為「去蔣」就要甩人巴掌,鄭惠中大概要打到手斷都難以休止;而鄭麗君做為政策執行者之一,不論舉辦多少場公聽會,至少截至目前為止,中正紀念堂依舊在,統派獨派要抗議要陳情都擠到中正廟,觀光拍婚紗地景藝術也以中正廟為景點,鄭惠中衝動什麼?何況蔡英文總統九合一選舉後的迴廊談話開宗明義,去蔣不是總統或促轉會說了算,區區文化部長又豈能說了算?鄭惠中的「衝動」只有四個字形容:愚蠢莽撞。

台灣是民主社會,不論「去蔣」或「反去蔣」都屬言論自由,鄭惠中不論怎麼反去蔣,都屬她的自由,但打人絕對不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之內,也不能以政治主張做為打人的理由;儘管台灣政治開放過程中,為政治或政策的打人事件 兩個巴掌數不完,諸如當年「代表台灣人」打了朱高正一耳光的鄭南榕,為了不滿制定健保打了沈富雄一巴掌的工運人士,立委互摑耳光那就更多了,因為「普通傷害罪」屬三年以下可易科罰金的輕刑,多半和解或賠償了事,但不能因此視打人為稀鬆平常。

鄭惠中崇敬的蔣介石,是個脾氣暴躁之人,一不稱心動輒對侍衛拳腳相向,蔣宋美齡勸誡他:「像你這樣的身份,還能隨便發火駡人打人嗎?」蔣介石為此經常在日記自我檢討,還立誓做到「四不」─「口不罵人,手不打人,言不憤激,氣不囂張」,和「四定」─「體定、心定、氣定、神定」,雖然看來成效不大,否則不會一再檢討(因為他一再打人),但這「四不四定」倒可做為「敬蔣」如鄭惠中者的座右銘和警惕,裝裝也可,就是別再拿著簡單粗暴的好惡自以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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