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政治庇護而滯留桃園機場4個多月的中國籍人士劉興聯、顏克芬,昨晚成功入境台灣,得以在台灣過年。陸委會今(31)日表示,兩人已先前往第三國,再由民間團體邀請的名義入境,已同意停留一個月,期滿可再申請。,由移民署聯審會決定是否同意再停留一個月。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兩人從去年9月24日滯留桃園機場超過4個月,陸委會考量國慣例和我國法律規範,及過往處理慣例、人權保障、國際視聽。會同相關機關與兩人溝通,決定採取前往第三國,再由民間團體以專業交流邀訪方式提出入境申請,兩人已獲准合法入境,短期停留。
邱垂正強調,政府將採取這種模式,是基於人道考量,同意兩人入境、短期停留,木要求邀請的民團,照顧其生活,主管機關也要求兩人在台停留期間,必須遵守我國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行為,目前兩人在台期間由邀訪團體照料,主管機關也會了解其在台生活情形。
邱垂正說,在我國《難民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未完成之前,政府協助相關案例都屬於非常態性的,類似案件仍要有法治基礎加以完備,相關機關才能配合編列預算。
邱垂正解釋,這兩人只是合法入境、短期停留,但還是不符中國人士依親或定居的許可辦法,後續無法定居台灣,也並非政治庇護,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已通過讓兩人停留一個月,若必要時可提出申請,再由聯審會審核能否多停一個月,換句話說兩人最多停留在台兩個月,就必須再次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