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之後,核電仍確定「出局」。經濟部今(31)日公布公投後能源政策評估,3座核電廠確定通通不延役,核四也不會啟封。經濟部長沈榮津指出,機組延役將面臨法規限制、地方反對及核廢料等問題,核四啟封更有重重難關,顧及即使核電延役也無法滿足削減火力發電的目標,仍會讓核電廠如期除役。
去年公投第16案提案廢止《電業法》中非核家園期限,提案成案後,經濟部旋即廢止《電業法》第95條,並承諾將隨火力發電年減1%提案,一併重新評估能源政策。
地方反對、核廢無解 核電延役4大困難
今日評估結果出爐,確定核電廠延役有困難,仍將如原訂計畫如期除役。沈榮津指出,因應公投結果,已對核電問題歸零思考、重新評估,確認核二、核三延役將面臨4大困難。首先,核二延役申請已超過原能會法定除役5年前要提出申請的期限;其次,則是核電廠所在的新北市及屏東縣都已明確表態反對延役,若要延役也無法興建新的核燃料乾貯設施。此外,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仍無解,加上立院將因地方疑慮而不支持相關預算,都將讓延役工作難以進行。
至於封存中的核四,沈榮津也細數4大啟封障礙。首先,立院已要求廢止核四計畫、補充地質調查、及辦理燃料外運等工作外。此外,核四安全數位控設備為20年前設計製造,且零件廠商已停產、結束營業,無法取得備品,且原廠GE團隊也已解散,仍無法釐清相關工程責任及工期、經費問題。待相關技術問題釐清後,也仍需確認預算編列及申請重啟程序。
沈榮津指出,就算克服技術問題,需花1至2年時間向原能會申請重啟,接著要花4到5年時間進行福島事件後安全強化、設備組裝測試、運回燃料棒等工作。他直言,若將4大啟封障礙完成時間設定為N,則總共需要N+6年以上才能真正運轉,可見延役或重啟「客觀條件皆不可行。」
核三提延役申請?台電:需和地方政府溝通
至於最晚能在今年7月前提出延役申請的核三是否還有「扳回一城」的空間,台電總經理鍾炳利表示,時間點過於急迫,還需和地方政府充分溝通,台電恐來不及作業。
沈榮津也強調,由於2021年開始用電量成長,即使核二、三延役,也無法滿足火力發電年減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