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擬整併8到12所公立學校,及輔導20到40所私校退場或轉型。這樣的目標,私校隨著出生率下降,透過自然淘汰或能達成!但公立學校,以前教育部因為沒有棍子,成效一向不彰!
但《大學法》第7條的修正,已賦予教育部不只棍子,還有蘿蔔!條文中明載教育部,「得衡酌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學校地緣位置等條件,並輔以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方式,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該國立大學執行。」
由此修正,才有《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得以推動存續合併及新設合併二項工作。存續合併,係指合併後僅一校存續,其他學校變更為存續學校之一部分、分校、分部、專科部或高職部。新設合併,則是合併後各校均消滅,另成立一所新設國立大學,並另定新校名。
從教育部鴨子划水的促成下,其實公公併已在逐漸進行中!壞就壞在政治大學及台科大的合併案,讓整個公公併遭到全面質疑,連帶成大與南藝大的案子,都引發反彈!結局就是「五二○前暫緩推動所有公公併」!
社會之所以質疑,以政治大學及台科大案為例,厥在於二個這麼有特色的學校為何要合併?更大的批評,則是政府正在推動強化技職教育的當下,為何要讓技職龍頭的台科大消失?
因為此案,被挖出來的幕後原因,可能是公公併正當性的最大致命傷!有的為了嫁妝、有的為了後頂大經費,有的為了名額!《新新聞》就曾報導過,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學的合併,教育部補助二十五億工程款!清大及新竹教育大學的合併,也有超過二十四億的補助,讓清大在南校區營建新大樓。但報導中指出,清大圖的其實是教師員額;未來會將合併後的職員名額轉換成教師名額,強化研究能量!
這種現形記,看在私校的眼中,還真的會鼻酸!
看看《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第九條,指出公立學校完成合併後,得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補助,包括:一、非具自償性之教學大樓新建工程計畫。二、學生宿舍貸款利息。三、合併初期往返不同校區之交通接駁費。四、其他有助於合併之相關計畫。
公公併有嫁妝,私校卻只有棍子!依現行《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私立大專校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部得命其限期改善,並進行專案輔導:(一) 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但宗教研修學院、新設立未滿五年之學校,不在此限。(二) 最近一次技專校務評鑑四等或大學校務評鑑三分之二以上項目未通過,或系所評鑑三分之二以上系所未通過(三等以下)。(三) 積欠教職員工人事費總額五成以上,累計達六個月以上。(四) 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規。
更狠的則是,教育部還祭出扣減獎勵金的逼退機制。新生註冊率50%-60%,扣減30%獎勵金;新生註冊率40%-50%,扣減50%獎勵金;新生註冊率低於40%,獎勵金扣減100%!
這也難怪,私校會有所不平!針對公公併,前教育部長、現任佛光大學校長楊朝祥,在《評鑑》雙月刊中批評,「一加一等於二.五甚或三」的合併方式,表面減少一個學校數,但原有單位繼續存在,還新設院系所;學生數、系所數及經費都是不減反增!這樣的合併,意義何在?只為了數字好看?
這麼多阻礙,公公併未來該如何推,還真是個挑戰!這種時候,應該是教育部最頭痛!下一步怎麼走?那些學校的合併,比較可以被社會接受?
此時此刻,如果問魔鏡,它不知會不會告訴我們,那些學校該合併?
*作者為世新大學前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