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這幾年出現劇場興建熱潮,台中國家歌劇院、高雄衛武營藝文中心、台北藝術中心、台灣戲曲中心陸續出現,有的已進入試營運,有的還在趕工中。這是一九八〇年代兩廳院與各縣市文化中心演藝廳創建以來,新一波的劇場盛事。
眾所周知,劇院主體不僅是硬體的建築空間,也包括在劇場製作、演出的表演團體、藝術家以及經營團隊。劇場建築可一次性完成,爾後就是維修保全,以及技術性運作;出現在劇場的表演內容則較複雜,節目的專業/業餘、國外/本國、戲劇/戲曲(或音樂、舞蹈),屬性不同,各有重要性。新劇院如何營造演出風格,突顯節目品質,需要清楚的劇場定位及有效的管理,道理淺顯明白,但要落實並不容易。
在這四座新劇院中,即將營運的台灣戲曲中心是唯一完工後由中央政府機構直接營運的劇院,不論在經費編列、組織編制及人力資源似乎最沒問題。然而,卻也反映其所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角色錯亂。
台灣戲曲中心初始的興建目的,是要解決國光劇團多年來沒有專屬劇場的問題,以往這個京劇團所有行政、排練、演出場所均為租用,小型演出借台灣戲曲學院木柵劇場,年度公演多在台北市的國家戲劇院、城市舞台或中山堂。經過幾年的爭取,才獲行政院同意撥用士林原美國學校舊址土地。
多年來,國光劇團已是擁有固定票房並吸引年輕觀眾的國立劇團,對京劇的推廣有具體的成效。我非常贊成國光有專屬的劇場,也看好劇團/劇場從此能作經常性演出,更有系統地訓練表演人才,觀眾可隨時看到一代傳一代的老戲,以及新創作的京劇,對台灣京劇界或整個表演藝術界,皆有正向的影響。然而,對於搶搭這班華麗列車的個人或團體持保留態度。國光擁有新劇場,「一團得道」,相關單位的入駐則屬因緣際會。
好大喜功的傳藝中心在新劇場計劃中展現旺盛企圖心,把新劇場擴大成台灣戲曲中心,占地約1.8公頃,興建計劃總經費16億元,包括四個基本配置,1055席觀眾的大表演廳、300席的綜合排練場(實驗劇場)、資料館,本部在宜蘭的傳藝中心主任與核心行政單位也會進駐,或設台北辦公室。本來戲曲中心多設一個傳藝中心高層辦公室不是大問題,卻極具指標意義,因為關係著在宜蘭傳藝中心的定位與興廢。
傳藝中心高層棄守宜蘭園區,坐鎮台北的戲曲中心,所為何來?是為了不被邊緣化?還是貪圖上班方便?這對宜蘭縣政府以及在園區工作的宜蘭人難道公平?當年傳藝中心的創建可是與宜蘭在地關係密切,係一九九〇年代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的成果,當時的宜蘭縣政府比文建會還積極,排除萬難,徵收五十甲土地,作為傳藝中心園區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