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多舛的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公民團體認為,這次的仲裁結果根本是「護航財團」,既然北市府已同意公布仲裁判斷書,倘若遠雄問心無愧,就讓仲裁判斷書公諸於世,讓全民檢視仲裁委員是否圖利遠雄。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目前還未看到仲裁結果相關具體論述,就算遠雄獲得工期展延110日,核算下來的完工期限仍然實質違約,北市府應該據此盡快和遠雄解約。
「遠雄工程延宕都是自己的原因,不應讓全民扛起責任。」他說,遠雄以護樹團體阻擋移樹工程為由申請工期展延,但工程延宕的主體是大巨蛋體育館,遠雄應該提出具體證據,證明人行道上的護樹行動確實影響到體育館的工程進度。
松菸護樹志工陳民也質疑,這個案子當初在公告招標的時後,並沒有仲裁程序,為何台北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要在議約階段同意遠雄要求納入仲裁,畢竟仲裁程序本來就對公部門不利,難道當初都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嗎?
此外,目前的BOT合約雖有仲裁條款,但北市府其實可以拒絕,直接交由行政法院審理,為什麼當初遠雄提出工期展延,北市府會同意進入仲裁程序?簽核負責人與程序為何?莫非是柯市府當時才剛上任,還未進入狀況?
他建議,北市府應仔細檢視仲裁判斷的理由,若與實際狀況不符,市府應該考慮提出撤仲,雖然非常困難,但還是要努力嘗試。
護樹團體:市府給很充分時間,以土方清運展延理由不成立
針對遠雄獲得展延110日的申請理由為「土方運棄」,松菸護樹志工團質疑,2011年環評會中,當時核算大巨蛋場址會挖出的土方約為180萬噸,最後環評審查會給予遠雄2倍的土方量估算,實質提供遠雄可清運388萬噸土方的車次、時間與工期天數,因此北市府給予遠雄清運土方的工期時間其實非常充分,遠雄以此作為第3次工期展延理由並不成立。
再者,遠雄於2014年以「台北港收土量限制」為由,向郝市府申請環評變更,顯見工程延宕的主因是遠雄想要省下棄土處理費用,完全就是遠雄自己的錯誤。
他們也指出,馬、郝市府聯手協助申請免費清運權,讓遠雄得以節省數億元的棄土處理費用,而招商時並無此一優惠條件,恐有圖利遠雄之嫌。
松菸護樹志工團認為,今日的仲裁判斷同意展延110日,完全是「護航財團」的結果,既然北市府已同意公布仲裁書,目前只等遠雄點頭,倘若遠雄問心無愧,就請公開仲裁判斷書,大方接受全民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