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昨日找來財政局作「財政紀律專案報告」,市長盧秀燕喊出「錢被借光光」,因為台中可舉債空間已不滿百億,居六都之末,「已經到了天花板」。過去外界倒是未特別注意到台中財政問題的嚴峻,這次掀起「錢被借光光」話題,外界多是關注「龍燕之爭」再次上演,而少關注地方財政結構性問題─其實後者一直是一個大問題。
依照台中市政府的報告,六都中除了台南、桃園的負債餘額在500億元上下外,其餘四都已在「千億負債俱樂部」中;去年地方選舉中,外界多把目光放在高雄高負債上,以數字來看,倒也「名符其實」。因為高雄不論財政能力、人口總數、經濟實力,都不是六都中最佳者,但總負債高達2550億元,比居第2名的台北市1884億元高出不少,以承擔負債能力來看,確實已有過份舉債的風險。
台中雖然負債餘額1281億元,只有高雄的一半左右,但其可舉債上限只有1521億元,同樣也只有高雄3147億元的一半,因此舉債空間只剩下240億元,在六都中居末位,比高雄的597億元還低。而依照公債法規定的「財政紀律預警條款」,即舉債達上限的90%時就要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否則新增債務不得超過前一年度額度。因此,台中實際的舉債空間(預警前)只有88億元。
88億?坦白說,以一個直轄市而言,這個空間確實是小之又小,盧秀燕要早早喊出來、說出「錢被借光光」是可理解,也是聰明的作法,因為以一個新市長而言,其施政空間算是相當程度上被壓縮。
舉債空間所剩無幾,原因當然是在此之前借太多錢;有意思的是,依照台中財政局的說法,「從數字來看,前兩任市長胡志強、林佳龍政府花的錢完全不同」,所指就是胡每年舉債規模是「十位數」,林每年舉債規模是「百位數」。意在言外的意思,當然就是林佳龍花錢更兇,是造成舉債空間縮小的「頭號戰犯」。
可以預期的是這番話又會引起前後任之間一連串的口水大戰;不過,純粹從財政效益觀點看,政府負債有所謂「好負債」與「壞負債」,前者指的是能提升基礎建設品質、提高競爭力、帶動經濟進而長期增加稅收的投資(資本支出);後者主要是消費性支出─拿去發津貼、擴充人事、或是如當年搞垮苗栗財政的劉政鴻最愛的放煙火等,還有面子工程、蚊子館類的投資。簡單講就是林佳龍是否隨意舉債亂花錢,還是要深入看錢到底花在那才能判斷。
不過,台灣的的地方政府財政一直不夠穩健,加上選舉首長更替因素,更讓地方財政雪上加霜,卻已是一個難以解決的結構性問題了。以現有財政劃分法的分配所言,沒有任何地方政府財政上可自給自足,財政最佳的台北市,自有財源比例接近9成,另外5都大致在7成到8成多,至於其它可憐的小縣市就低到3-5成,最慘的是連自己的人事費都無法靠自有財源支付。